马里旦在分析一般人权之前设定的三个概念为()。

题目

马里旦在分析一般人权之前设定的三个概念为()。

  • A、上帝之法
  • B、自然法
  • C、实在法
  • D、国家法
  • E、万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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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提出“在理论概念是相互对立的人们可以达成单纯实践上的关于人权项目的国际协议和缔结人权的国际公约”的法学家是()。

A.耶林

B.庞德

C.马里旦

D.富勒


参考答案:C

第2题:

在《人和国家》中,马里旦把人权划分为()。

A.一般人权

B.个别人权

C.普遍性人权

D.特殊人权

E.共同人权


参考答案:A, D

第3题:

试论马里旦的人权思想。


参考答案:

(1)马里旦以阿奎那的神学自然法理论为思想渊源。
(2)人权的哲学基础是自然法。人最初在自然状态就享有这些自然权利。人权来源于自然法。
(3)自然法包含有自然法的本体要素和认识论要素。
(4)马里旦把人权分为自然法人权和实在法人权。自然法人权讲的是人权的来源;实在法人权讲的是人权的保障。
(5)马里旦人权的内容有人格权、公民人格权和劳动人格权。


第4题:

提出“在理论概念是相互对立的人们可以达成单纯实践上的关于人权项目的国际协议和缔结人权的国际公约”的法学家是()。

  • A、耶林
  • B、庞德
  • C、马里旦
  • D、富勒

正确答案:C

第5题:

试述马里旦关于“自然法”、“实在法”和“国际法”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分析。


参考答案:马里旦说,自然法是处理各种必然地同“行善避恶”这一首要原则相联系的权利和义务。就其本性而言,它是普遍的和永恒的。实在法是在一个特定社会集团里有效的整套法律,是处理偶然地同首要原则相联系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它与人的理性和意志所产生的行为方式相联系,确定哪些事情是好的和可以容许的,哪些事情是坏的和不.允许的,国际法和万民法,处于自然法和实在法之间。它通过概念的运用或通过倾向为人所理解。在这一意义上,它属于实在法,并正式构成法律次序。但就其内容而论,国际法既包括自然法范围内的东西,也包括自然法范围外的东西。而在这两种情况下,他都理性推论出来;因而也就像自然法那样,是处理必然地同首要原则相联系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国际法和实在法依靠自然法而具有法律效力,并使其为人民所遵从。它们是自然法的延伸和扩展,是自然法进入到了人性的主要倾向越来越不能加以决定的各个客观领域。也就是说,自然法本身所未加确立的事情以后将被确定;或者借以实在法对待定的人确立权利义务关系。因而,在自然法,国际法和实在法之间,存在一种察觉不到的转化。有一种动力促使不成文法在人类法确定的领域内变得更加完善和公正。在这里,马里旦提出了人权动力发展的观点,认为人权是按照这一动力而在共同体中采取政治和社会的形式。

第6题:

在马里旦看来,人类最终获得人权的地方是()。

A.民主国

B.政治国

C.天国

D.法治国


参考答案:C

第7题:

简述马里旦对各种自然人权的不可让与性的观点。


参考答案:

马里旦论述了各种自然人权的不可让与性。他声称,自然人权是不可让与的,因为它们从人的本身为依据,而人的本性又是任何人都不能丧失的。每一种法律,尤其是自然人权所依据的自然法,都旨在增进共同福利;同样地,人权也和共同福利有着一种内在的关系。不过,这有两种情况:
其一,有些人权,如生存或追求幸福权,具有这样一种性质,即如果国家能够在任何程度上限制人们对它们的自然享有,共同福利就会受到危害。因此,它们是绝对不能让与的。
其二,有些人权,如结社或言论自由权,则具有另外的性质,即如果政治体不能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人们对它们的自然享有,共同福利就会受到危害。因而,这些权利只是基本上不能让与的。


第8题:

简述马里旦人权的分类。


参考答案:

(1)人格权。
(2)公民人格权。
(3)劳动人格权。


第9题:

马里旦在分析一般人权之前设定的三个概念为()。

A.上帝之法

B.自然法

C.实在法

D.国家法

E.万民法


参考答案:B, C, D

第10题:

《人权和自然法》的作者是()。

  • A、富勒
  • B、罗尔斯
  • C、德沃金
  • D、马里旦

正确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