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在论述治国应当"大德小刑"的两点理由是()。

题目

董仲舒在论述治国应当"大德小刑"的两点理由是()。

  • A、阳德阴刑说
  • B、事皆决于法说
  • C、性三品说
  • D、无为而治说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古籍记载,夏、商、西周时期出现了不少关于法律的论述出现了以()和()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A、入法于理

B、天命

C、明德慎刑

D、宗法制度

E、重刑治国


参考答案:BD

第2题:

“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是()的主张。
董仲舒

第3题:

董仲舒在论述治国应当"大德小刑"的两点理由是()。

A.阳德阴刑说

B.事皆决于法说

C.性三品说

D.无为而治说


参考答案:A, C

第4题:

汉武帝提出“大德而小刑”的主张。


正确答案:错误

第5题:

汉武帝提出“大德而小刑”的主张。

A

B



第6题:

董仲舒强调以道德教化作为治国的重要工具,并用阴阳学说来加以阐述,形成一套完整的"阳德阴刑"的()论。
德主刑辅

第7题:

董仲舒在论述治国应当"大德小刑"的两点理由是()。

A性三品说

B无为而治说

C阳德阴刑说

D事皆决于法说


A,C

第8题:

试论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


参考答案:

董仲舒“大德而小刑”的法律思想主张用儒家的仁德去代替法家的严刑,系统地论述了德主刑辅说。
“大德而小刑”的要旨是治国以德为主、以刑为辅,相互为用;其理论根据是“阳德阴刑”论。董仲舒的这一法律思想是指用儒家的仁和德去教化人民,而刑罚只是作为仁和德的辅助手段来为国家服务,以通过这种法律思想治理国家。


第9题:

简述董仲舒的刑德理论


正确答案: 1、鉴于秦亡的教训,提出任德不任刑,企图用刑德加强对劳动人民的统治,要求统治者采取德治和法治两手,并看重以封建仁义道德去教化人民,仁德占据其思想的核心,威,势,刑只能是德化德辅助。
2、把阴阳看成是“天”的两种基本因素,德仁爱生育等等都是“天”的阳这一方面的表现;刑杀等则是“天”阴这一方面的表现,“天意”欲生不欲杀,以示“天”之仁爱之心,君主上法于天,政当以“德化为本”,故应“任德不任刑”。

第10题:

董仲舒言道:“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由此可见,董仲舒()

  • A、主张以德治国少刑罚
  • B、宣扬阴阳家的学说
  • C、全盘否定了法家思想
  • D、摆脱先秦儒学影响

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