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提供有资质的辐射监测机构对其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的出具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的()。
第1题: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辐射监测机构进行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辐射监测机构应当出具辐射监测报告。
第2题:
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编制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报()核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3题:
第4题: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类放射性物品启运前,托运人应当将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辐射监测报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5题:
承运人与托运人订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合同前,应当查验、收存托运人提交的()、辐射监测报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指南、安全防护指南等材料。
第6题: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装卸管理人员在装卸作业前,应当了解托运人所提供的()。
第7题:
托运二类、三类放射性物品的,()应当对其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并编制辐射监测报告。
第8题:
运输一类放射性物品的,()必要时可以要求托运人随车提供技术指导。
第9题:
承运人与托运人订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合同前,应当查验、收存托运人提交的产品说明书。
第10题:
托运一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编制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明确了审查批准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