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向公文方向的演化,始于()。

题目

牌向公文方向的演化,始于()。

  • A、唐
  • B、宋
  • C、元
  • D、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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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试述文种演化的方面、方向、过程,及文种演化的结果。
某一名称的文种,与所承担的实际用途之间发生波动,它的演化可以从方面、方向、过程三个角度考察:
(1)演化的方面:所适应的公务活动领域、具体事项范围、推动方式、行文关系、机构级别范围等。
(2)演化的方向:各文种的用途此消彼长,有的纯化或延伸,有的萎缩或扩张。
(3)演化的过程:各文种用途之间发生交叉、重叠、混淆或疏漏、缺失。
演化的结果:
(1)根据需要增设了新文种(增);
(2)扩张性强、使用频繁的文种,侵入其他文种的使用领域,并出现分支,乃至解析为多种文体(分);
(3)用途相近的文种,归并为一种(合);
(4)适应性差的文种受到排挤,地位下降、用途缩小、性质改变,乃至消亡(亡)。

第2题:

概述古今公文程式的演化。


正确答案: 公文程式的演化,是古今公文演化的一个方面,并占据着重要地位。
(1)秦汉以来的公文程式,由首称、正文、末称、后书四部分构成。由于古时公文无标题,因之首称、末称就显得更为重要。
(2)封建社会后期和民国时期的公文程式,演变为文头、项目事由、正文、致达语、附件标注、落款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文程式,逐渐规范为文头文号、标题、收文机关、正文、附件标注、成文日期、印章八个结构部分及若干附加标记。

第3题:

关于我国古代的行政文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曾经使用钟鼎、竹简作为公文的载体
B.从行文方向来看,周代的誓、命等公文属于上行文
C.奏是受封赠的大臣向皇帝谢恩的公文
D.楷书作为公文正式字体开始于宋代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古代行政文书。第二步,钟鼎、竹简是我国古代文字载体,也是公文的载体。写于钟鼎等金属制品或石器上的文书叫做铭文文书。春秋战国时期青铜铭文还用于颁布刑法。写于竹简或木片上的文书是简牍文书。A项说法正确。因此,选择A选项。B项:誓,为临战勉励将士的誓词;命,为帝王的诏命;二者都是下行文。C项:章是受封赠的大臣向皇帝谢恩的公文。臣下给皇帝上呈的文件称之为“奏”。D项:楷书在唐代就已作为官方字体,因此D项说法错误。

第4题:

公文文种演化之方向是指().

  • A、文种用途此消彼长
  • B、文种交叉重叠
  • C、混淆或疏漏
  • D、纯化或延伸
  • E、萎缩或扩张

正确答案:A,D,E

第5题:

呈是怎样演化为公文文种的?


正确答案: ①呈的初始含义是“显露”。经历了三个阶段。
②由“显露”引申为指称下级报送文件,物件给上级的动作—“呈报”,“呈送”。
③呈作为公文名称的构成词素。
④清朝,将呈状正式定名为呈文,简称“呈”。于是,“呈”成为公文文种名称。

第6题:

“鳄鱼”牌牛皮公文包


正确答案:42021190

第7题:

“启”作为大臣上书于皇帝的公文是始于()。


正确答案:晋代

第8题:

公文向其制发机关的上级机关运行是指哪种行文方向()

A上行

B下行

C平行

D直行


A

第9题:

票是怎样发展演化为公文文种的?


正确答案:票的本意是小块纸片。其名始显于明代。明朝,皇帝对臣工本章的批示、答复,例由内阁首辅用墨笔拟旨,供皇帝审定后令司礼太监改用红笔写定。其内阁拟旨,称为“票拟”,就因为拟写于小块的票签上。由明到清,票由小块纸片的含义,发展演化为公文,经历了三阶段的意义延伸:
(1)作为一般意义的凭证。如,盐商用的“引票”,当铺用的“当票”。
(2)作为派遣官、差执行任务的凭证性公文,有兵票、火票、差票等名目。
(3)清代前期,普遍用票作为上级官署对下级催办公务、命令指示的下行公文文种。中叶以后,作为下行文种的票逐渐为札文所取代。

第10题:

谈谈札体公文的发展演化过程。


正确答案: 札体公文的发展演化经历了三个时期:
(1)宋朝是札体公文的原生期。因此,它的行移方向、用途、名称均欠规范,流品十分繁杂,有大臣上于皇帝的札子,叫做“奏札”,这是上行方向的札子。其余的札子,都是下行方向,大致可分为:
①御札,属于以皇帝的名义下发的君命文种。
②省札,又称“中书札子”。其中用于人事的,又有“照札”、“信札”等名称。
③各路帅司所下札子,称为“帅札”。
(2)元、明,是札体公文的规范期,札子演化并定名为“札付”,限于下行方向。
(3)清朝,是札体公文的发展期,分为札付、札、劁三个支种:
①札付。中央六部及地方巡抚、提督等衙门,向非所属的下级衙门行文,用札付。如:巡抚行文副将、参将、游击、都司;提督行文府、州、厅、县。
②札。清初,官员之间以书信商洽公事,称为札,多用于上官写给属下。由于封建等级观念影响,下级上达的书信,往往避称“札”字,而改用“禀”。札遂成为非正式下行公文,上级往往用札交代内情、理由、要求等真意作疏通后,再下达正规公文“牌文”。由于用札,上级感到方便,下级感到亲切,使用日益广泛。乾隆中叶,上级下札后,不再另发公文。从此,札成为名副其实的正规公文名称。例如:中央六部行文顺天府尹、各寺监院局、各仓关监督、各织造、各省布、按二司;都察院行文顺天府尹、六科;礼部行文各省学政;兵部行文各提督、总兵;经略行文提督、副都统,均用“札”。
③劁。清末搞“预备立宪”,成立地方民意机关“咨议局”。地方督、抚对咨议局行文,初用“札”,被咨议局拒绝接受。遂于宣统元年,由宪政编查馆规定,督抚行文咨议局用“答”。于是“答”便成为札体文书的一个支种。清代,札、答二字义本无别,作为下行文,既可写作“札”,也可写作“劁”。至宣统元年规定,对咨议局行文用“答”,在本质上是对民意机关的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