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工作

题目

民事审判工作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依赖自由心证而忽视事实证据的裁量必然潜伏者不公平、不正当的司法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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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国对民事案件的独立审判是指()。

A.法院独立审判

B.院长独立审判

C.审判员独立审判

D.合议庭独立审判


参考答案:A

第2题:

简述民事审判组织的形式。


参考答案:

(1)独任庭
由审判员一人代表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除外
(2)合议庭
由三名以上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院长或者庭长担任审判长


第3题:

可以先审理刑事案件,后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是指( )。

A: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拖延

B: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

C:为了防止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的拖延

D:为了防止附带民事诉讼审判的过分迟延


参考答案: B

第4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B,C,D
解析:
B选项法院裁定案件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不是终结执行,只有在经过重新审理作出新判决撤销了原判决后才裁定执行终结(此时终结执行的原因是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关于审判和执行的关系,首先民事审判程序并不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因为作为执行的依据还有仲裁裁决、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以有些案件不经审判依然可以进入执行程序:D选项有些案件的判决并不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维持婚姻关系的判决书,或者有些案件的判决虽有可供执行的内容,但义务人自觉履行债务或者权利人放弃权利后也不需要进入执行程序.所以执行并不一定是审判的继续,故C、D选项错误。当然,民事审判程序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纠纷,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而执行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A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D。

第5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正确答案:BCD

第6题:

民事审判组织


参考答案:

民事审判组织不属于法院的内设机构,它是审判具体民事案件的临时组织,通常由人民法院内设民事审判庭的一名或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或者审判人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


第7题:

如果附带民事诉讼不能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其后解决附带民事诉讼时,()。

A、由原来的审判组织负责审理

B、不能由原来审判别组织负责审理

C、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可以交由民事审判别庭时行审理


参考答案:A

第8题: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遵循以下要求:( )。

A.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B.若附带民事诉讼非常复杂,可能导致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法官可就刑事部分先行判决

C.若同附带民事诉讼一同审判,可能会导致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法官可针对民事部分另行组成审判组织进行审理

D.无论刑事部分是否先行审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由刑事审判的同一审判组织进行审判


正确答案:ABD
《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由此可见,A、B、D的说法都是正确的。C的说法是错误的。

第9题:

我国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有刑事审判程序、民事审判程序和行政审判程序三种。关于审判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三种审判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都是一样的

B.刑事审判程序的地位优于民事审判程序

C.我国三种审判程序的进程划分有所不同

D.民事审判程序与行政审判程序的证明责任的分配相同


正确答案:C

第10题:

关于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关系,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民事审判程序是确认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
B: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民事审判程序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
D:民事执行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执行与审判的关系【详解】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过受理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理,从而确认民事权利,这是审判程序;第二阶段是实现民事权利的程序,也就是说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确定以后,再由法院作为国家执行机关对拒绝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执行措施,进而使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得到实现。因此,虽然立法与理论研究以及实践都把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作为重点,但执行程序对于保证解决民事争议,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实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有自己独有的诉讼价值和诉讼地位。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既有共同点,也有区别。民事执行程序与民事审判程序的区别在于,它是相对独立于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种诉讼程序,表现为:(1)二者的宗旨不同,审判程序着重通过精密、周全的审理和判决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存在与否,强调司法公正的实现。而执行程序是实现已确定的当事人的权利,重点是强调迅速实现结果,以实现诉讼效率和效益;(2)二者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不同,审判程序是诉讼程序中的必经程序。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民事案件都要经过民事审判这一程序,而民事执行程序并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也只有当诉讼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的时候才会发生执行问题,才有可能启动执行程序的发生;(3)二者适用的根据不同,民事执行的根据主要是民事审判程序产生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支付令,但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成为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执行根据,主要有没收财产的刑事判决、罚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依法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等;(4)二者的实施机构不同。在我国民事审判权和民事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但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的审判部门进行,而执行权由人民法院的专门执行部门行使。据此可知,A项说法正确,不应选。民事审判程序并非一定是民事执行程序的前提,如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就没有经过审判程序,但其可以进入执行程序,故C项说法错误,应选。同样的道理,民事执行程序并非民事审判程序的继续,其是一个独立的程序,与审判程序有诸多不同,故D项说法错误,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故法院对案件裁定进行再审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而不是裁定终结执行,故B项说法错误,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陷阱】不少人认为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而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继续,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虽然不少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一般都要经过审判程序,但亦有一些案件无须审判程序而可以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如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就可以未经审判程序而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所以说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过于绝对了。反之,执行程序亦并非审判程序的继续,不仅是因为执行程序独立于审判程序,且与审判程序存在重大区别,还因为一些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并未经过审判程序,故不能说执行程序是审判程月的继续。对于这一点要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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