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的原则立场

题目

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的原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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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有关华侨的继承问题,如何适用法律?


正确答案: 无论是国内公民、华侨,还是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处理继承问题,都必须首先适用中国法律。
处理华侨的继承问题,可能会出现遗产在国外或者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在国外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能需要援引外国法律来处理。

第2题:

什么是双重、多生国籍?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解决双重国籍的方法是什么?


正确答案: 双重、多重国籍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以上国家的国籍,原因产生于以下几种:
1、由于出生;
2、由于婚姻;
3、由于收养;
4、由于入籍;
解决双重国籍的办法:
1、防止和减少双重国籍的有效办法是国内立法;
2、通过国际公约解决国籍的积极冲突是最理想的办法,但实际上难以操作;
3、通过有关国家订立双边条约。

第3题:

某些国家共同签订了一份关于解决国籍冲突若干问题的公约,公约中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在签署公约时,甲国对这一规定提出保留,乙国同意甲国的保留,丙国反对甲国的保留,丁国就甲国的保留未作任何的表示,该四国均签署了公约,那么依据条约法中关于条约保留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在甲乙两国之间,可以承认双重国籍的公民,乙国在甲国的保留范围内不适用公约的规定

B.若丙国并不反对公约在甲丙两国之间生效,那么甲国保留所涉及到的不承认双重国籍问题,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

C.在乙国和丙国之间,丙国在甲国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公约的规定,公约规定的双重国籍问题不适用于两国之间

D.在丙国和丁国之间,两国应当适用原公约的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


正确答案:C
A项在公约的保留国与接受保留国之间,可以按照保留的范围,改变该保留所涉及到的公约中的规定。B项在保留国与反对保留国之间,若反对保留国并不反对该公约在两国之间生效,则保留所涉及到的规定,在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该两国之间。C项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应当适用原公约的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而无论未提出保留的国家是否接受另一缔约国的保留。D项在未提出保留的国家之间,按照原来公约的规定,无论未提出保留的国家是接受还是反对另一缔约国的保留。

第4题:

解决边界问题的原则立场


正确答案: 1.目的是安定四邦,争取国际形势的和缓,以利国内建设;2.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通过和平谈判友好解决,反对诉诸武力;3.坚持平等互利,反对扩张主义;4.对解放前历届政府签定的边界条约采取区别对待的态度:A.一般按国际惯例予以承认,B.对其中一些不平等条约,仍同意在分清历史是非的情况下,以这些条约为基础,照顾现实情况,全面解决,C.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边界线,中国历届政府都未承认的,新政府也不承认。

第5题:

新中国成立以后,同周边国家尚有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需要解决,突出的是边界问题和华侨()问题。


正确答案:双重国籍

第6题:

甲的父母均为法国华侨,甲出生在中国,那么甲具有()。

  • A、法国国籍
  • B、中国国籍
  • C、双重国籍
  • D、无国籍

正确答案:B

第7题:

试述中印尼双重国籍问题的解决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 所谓双重国籍,是指一个人在同一时期具有两个国籍。这是由于各国国籍法的原则规定不一致造成的。对于华侨双重国籍问题,中国政府早就予以应有注意。1954年周恩来在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了这一问题,1955年4月19日,在亚非会议上重申了中国对这个问题的立场,并与印尼签订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一、解决印尼华侨双重国籍问题中遇到的困难《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签订是中国解决华侨问题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但是条约的实施在印尼方面遇到了困难。主要是印尼有势力集团有意拖延该条约的实施,目的是既可以把双重国籍人看作印尼人而将印尼籍居民应当承担的义务加于他们身上;又可以把他们看作外国人,随便以“国家需要”为借口而剥夺其合法权益。1957年,印尼出现有计划的排华活动,在经济上、文化教育上和社会生活方面对华侨加以诸多限制。从1959年5月开始,在印尼出现了全面大规模的反华、排华活动。1959年底以后,对华侨禁止营业、武力迫迁以至逮捕拘禁等事件,在印尼各地越加严重地不断发生,甚至发生流血事件。某些报刊还进行反华宣传。二、中国政府处理双重国籍问题的基本原则:1、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有关国家发展友好关系的精神,通过平等协商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双重国籍问题;2、坚持一人一个国际,不承认双重国籍。3、尊重当事人本人的意见,希望华侨自愿选择所在国国籍,取得所在国公民资格,完全效忠于所在国,他们同中国的关系只是亲戚关系;4、选择了中国国籍的华侨,应当遵守所在国的法律、风俗习惯,同当地人民友好相处,不参加当地的政治活动,但他们的政党权益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三、双重国籍问题的解决。。1959年12月9日,陈毅外长在给印尼外长的信中对全面解决华侨问题提出三点建议:(1)两国政府立即交换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条约的批准书,并派出代表组成联合委员会,讨论和规定有关实施这个条约的办法。(2)切实保护自愿保留中国国籍而未获批准的华侨的正当权益,制止对他们的一切歧视和迫害。(3)对于不愿在印尼继续居留的华侨,中国政府准备接他们回国,希望印尼政府分期分批遣送他们回国,并保证他们归途中的安全。中国政府建议,两国政府指派代表对中国政府上述建议和印尼政府可能提出的任何建议进行磋商。印尼政府表示同意。1960年1月20日,中印(尼)两国政府在北京交换了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条约的批准书。接着双方组成了执行双重国籍条约联合委员会,并在雅加达开始工作。2月17日,1000多名华侨乘坐中国派去的第一批船只归国。12月15日,中国政府和印尼政府就双重国籍问题条约的实施办法达成协议。24日,双方在北京和雅加达同时公布,实施办法随即生效。实施办法根据1955年4月22日签订的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和1955年6月3日换文的规定,具体规定了选籍人的范围、受理选籍的机关、手续等条款,在新的形势下为条约的实施作了某些补充。1961年5月,两国开始正式为“双重国籍”的侨民办理选籍工作。在印尼,大部分双重国籍的华侨选择了印尼国籍。三、双重国籍问题解决的意义。作为前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的中国和印尼,在取得民族独立和解放后都需要有一个国际和平环境来建设自己的国家。同时,中国和印尼都还要为自己的完全统一而进行斗争,两国在国际上有相近的历史遭遇和面临相同的任务。双重国籍问题的解决,理顺了两国关系,对当时两国在国际反帝反殖斗争中互相同情和互相支持起了促进作用。此外,也有利于印尼华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他们在当地的生存和发展

第8题:

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意义有()

A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保障

B为地方立法规定具体的生育政策

C坚持了我国关于人权中生育权的原则立场

D为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的有效手段


B,C

第9题:

新中国建交的原则立场


正确答案: 新中国成立时,中央政府规定必须经过谈判才能建立外交关系,在谈判中,中国的原则立场:1、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唯一合法的政府,反对两个中国,必须同国民党政府断绝“外交”关系;2、在联合国支持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席位,驱逐蒋介石集团;3、将旧中国海内外的财产全部归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10题:

解决地区冲突的原则立场


正确答案: 1987年9月,在第42届联大上,中国提出了解决地区冲突的原则立场:1,首要的是必须停止对别国的武装侵略扩张,结束对别国的军事占领;2、必须让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人民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3、必须遵守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