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枪。据查,甲、乙两人并无同谋

题目

甲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枪。据查,甲、乙两人并无同谋。甲、乙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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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行为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

A.事先无通谋的两个盗窃犯在实施盗窃中相互配合盗窃了一辆轿车

B.甲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而同时乙在另一处也向丙开枪,甲不知乙要向丙开枪

C.甲指使15周岁的乙将毒药投放到村里的水井中

D.甲邮寄装有海洛因的信件给其朋友,邮递员乙在投递时发现了毒品,仍然予以投递


正确答案:AC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B中甲乙没有共谋,各自为其行为负责,分别定罪,属于片面共犯。D中甲邮寄毒品,但是邮递员并没有与甲共同的犯罪故意,与甲不是共同犯罪,甲乙应对各自的罪行负责,也属于片面共犯。A中事先二人虽无通谋,但在犯罪过程中二人有合作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共犯。C中15岁的乙实施投毒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甲是教唆犯,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第2题:

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正确答案:AC
解析:甲对乙开枪射击未射中,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甲的射击行为造成丙死亡,又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甲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异种罪名,构成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

第3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D

 

第4题:

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正确答案:B
A项中甲、乙、丙、丁四人属于共同犯罪,界定共同犯罪停止状态的标准是一人既遂全体既遂。题中乙、丙、丁已着手实施了盗窃行为并且既遂,虽然甲未参与实行行为,但是他参与了共谋,未撤出自己在共同犯罪中的原因力,所以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B项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指为犯罪制造工具、创造条件。甲携带工具向乙家走去是为了接近犯罪目标,为实施犯罪做准备,因此属于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C、D两项属于犯罪中止。故选B。

第5题:

甲在树丛中向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数罪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犯罪中止。本案中,甲的行为属于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足以导致法定犯罪结果出现的第一次侵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在能够重复实施同一性质的侵害行为并造成预期的犯罪结果的情况下,出于自己的意志自动放弃继续实施侵害行为,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犯罪停止形态。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从时间上看,发生在犯罪未实行终了的过程中;从主观上看,犯罪分子<如本案中的甲)是自动放弃犯罪而不是被迫停止;从客观上看,预期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因而,完全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中止的特征的规定,应当按照犯罪中止论处。

第6题:

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D.不营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B

第7题:

下列选项所述正确的是:( )

A.甲与乙商定到丙家抢劫,乙在门外望风,甲入丙家行抢。某日夜,甲进入丙家,恰巧丙家中无人,故开始乱翻,最终将丙的5000元现金和一个笔记本电脑拿走。二人后分赃。甲构成抢劫罪的未遂,乙构成盗 窃罪的既遂

B.事先无通谋的两抢劫犯在抢劫过程中因单个人力量薄弱而互相配合抢劫构成共同犯罪

C.某乙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乙同时也向丙开了枪,但据查,乙、丙并无通谋

D.甲在境外购买了毒品,乙在境外购买了大量淫秽物品,都想将各自的上述物品运往境内。二人共同雇请一辆走私船将这些物品运往境内


正确答案:B
【考点】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解析】A项以“犯罪共同说”为标准,二人在盗窃犯罪中成立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当中,一人既遂,全案既遂,故二人均构成盗窃罪的既遂;B项属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C项属于同时犯;D项中,甲、乙的行为分别构成走私毒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

第8题:

甲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是:( )

A.甲持刀杀乙,乙在负伤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丙认为复仇良机不可失,便拔一枪击中乙,致乙死亡 、

B.甲杀乙致乙受伤,乙在住院治疗中,丙故意放火烧毁医院,乙因伤逃避不及而葬身火海

C.公务员甲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丙的利益,致丙产生持枪杀甲之念。公安人员乙极力锏止丙的行为,丙开枪杀死乙

D. 甲开枪射击立于悬崖之上的乙,乙虽未被枪击中,但因枪声所吓导致失足坠崖而死


正确答案:D
5.答案: D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讲解:关于A项。因果关系的断绝,是指条件关系本身被切断,即前条件对某一结果还没有起作用时,此时无关的后条件导致了该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条件下,前条件不是结果的原因,前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甲持刀欲杀乙,乙在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并被丙射杀,因此,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A项错误。关于B项。因果关系中断与介入因素之间的关系,是历年司法考试因果关系试题中比较抽象的考点。介入因素包括三类情形:自然事件、他人行为以及被害人自身行为。此时应该考虑介入因素的性质以及同先行行为之间的关系,即介入因素本身的出现是异常还是正常的、介入因素是独立于还是从属于先行行为?如果介入因素的出现是异常的、介入因素本身独立于先行行为,则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而导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先行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被切断而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本案中的甲致乙受伤,但发生了丙放火的行为这一介入因素,乙的死亡系由丙的放火行为所致,从而导致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不存在因果关系。故 B项错误。关于C项。公安人员乙极力制止丙.导致丙开枪杀死了乙。这一行为其实与甲没有任何关系,不存在因果关系。故C项错误。关于D项。同样考查的是介入因素与因果关系中断之间的关系问题,可参考本题、B选项,得出正确结论。本案中的甲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故D项正确。

第9题:

乙向甲借款8万元,丙又欠乙货款8万元,经过协调由丙直接向甲偿还。下列表述甲、乙、丙相互关系及性质的选项正确的是( )。

A.如果甲、丙两人之间订立协议,再得到乙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B.如果乙、丙两人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甲的同意,为债务承担

C.如果甲、乙两人之间协商同意,再通知丙,为债权转移

D.如果甲、乙、丙订立一个协议,对甲与乙为债权转移,对甲与丙及乙为债务承担


正确答案:BC
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债权转让是指合同的债券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务人经债权人的同意,通过与第三人的协议,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合同的概括转移是指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并经原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将自己在原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答案为BC。

第10题:

甲与乙共谋枪杀丙,两人先后开枪,甲未击中丙,乙击中丙,造成丙死亡,甲构成( )。

A.故意杀人未遂

B.故意杀人既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B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杀人行为发生死亡结果的,构成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发生死亡结果的,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两人合谋属共同犯罪,不管谁致他人死亡,均属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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