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刑事拘留,因其存在可能伪造证据、串供等有碍侦查的情形,办案单位可暂不予通知家属,但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华某的家属。
第1题:
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又犯敲诈勒索罪的,以()追究刑事责任。
第2题:
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处罚。()
第3题:
A、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并从重处罚
B、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并从重处罚。
C、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
D、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
第4题:
某县刑警大队侦查员李某明知钱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公安机关抓捕钱某时,李某为钱某通风报信,李某构成()。
第5题:
某县公安局局长李某知道其辖区的一外贸公司主要从事走私、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而放任不管,且多次在全市组织的“打黑除恶”行动中,为该公司的任某通风报信。若该公司被以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则李某构成()。
第6题:
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的规定处罚。
第7题:
某县公安局局长郭某是本辖区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为了使本组织长期存续下去,郭某利用职权为本组织通风报信,包庇、纵容本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郭某构成()。
第8题:
试述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罪的客体是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本罪属于行为犯,组织领导或者参加这种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而决意组织、领导或者参加。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认定和处罚:
1.罪与非罪的界限。当事人如果因受骗上当而误入黑社会性质组织,了解实情后及时退出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如果参加时虽然不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但了解实情后仍不退出的,就构成本罪。
2.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在组织、领导或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后,又积极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就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进行数罪并罚。根据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9题:
恐怖组织头目甲指挥其手下在某广场制造了一特大爆炸案。甲及其手下构成()。
第10题:
境外黑社会组织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涉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