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驾驶的公司车辆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涉嫌黑车营

题目

孙某驾驶的公司车辆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涉嫌黑车营运为由暂扣,为证清白,血气方刚的他断指鸣冤。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①这种方式可取,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这种方式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③公民既要增强维权意识,又要了解维权途径 ④公民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其他法律手段维权

  • A、①②③
  • B、①②④
  • C、②③④
  • D、①③④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刘某对某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该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期间,城市管理执法局重新收集了部分证据并提供给复议机关,复议机关根据这些证据做出维持决定。刘某不服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城市管理执法局又将这些证据提交给法院并提交了一些在复议期间没有提交的证据。

问题:(1)复议机关的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2)本案的举证责任主体是谁?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复议期间没有提交的证据能否作为定案证据?


参考答案:答:(1)不合法。因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供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所有证据,本案中城市管理执法局重新收集的证据不属于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
(2)本案的举证责任主体是城市管理执法局。因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队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第2题:

上海“钓鱼执法”,司机断指鸣冤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某驾驶的公司车辆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涉嫌黑车营运为由暂扣,为证清白, 血气方刚的他断指鸣冤。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①这种方式可取,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②这种方式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③公民既要增强维权意识,又要了解维权途径
④公民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其他法律手段维权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答案:C
解析:
C [解析]①②说法相冲突,只有一个正确,显然孙某的这种做法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 利于问题的解决,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排除①,本题选C。

第3题:

刘某,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原书记员,中共党员。刘某受浦东新区商务委徐某的请托,向本院参与办案人员打探徐某涉嫌违纪违法案情。同时,南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原局长张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审查,刘某又接受张某亲戚杨某的请托,向本院同事打探案情,干扰案件办理。请对刘某的违纪行为进行分析。


正确答案:刘某的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本案中,刘某作为检察院书记员,向办案人员打探案情,干扰办案,违反了纪律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第4题:

上海“钓鱼执法”事件:2009年10月14日,司机孙中界驾驶面包车行驶,一男子恳求搭车,上车几分钟后,被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两辆车包围、逼停,随即被指认涉嫌黑车经营。孙中界用菜刀切断左手小指以示清白。最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确实存在使用不正当取证手段,向公众道歉。请问:本案中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为是否破坏了公权力所代表的社会公信力?


正确答案:宪法授予国家机关以公权力,而公权力运行的基础和基本保证是因其诚信行使公权力形成的社会公信力,而主要不在于其所具有的独特的强制力,该事件中,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为破坏了其应当具有的社会公信力。

第5题: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的()。

  • A、组织实施
  • B、业务指导
  • C、监督检查

正确答案:A

第6题:

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检验时,对下列哪种行为不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A、李某涉嫌饮酒、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B、孙某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

C、王某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

D、刘某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


答案:ABCD

第7题:

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甲公司5辆汽车。工商局实施该项行政强制措施的正确做法是()。

A.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扣押汽车期限为90天
C.委托第三人保管被扣押车辆
D.要求甲公司承担车辆被扣押期间发生的保管费用

答案:C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343页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8题: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的()。

A.组织实施

B.业务指导

C.监督检查


参考答案:A

第9题:

上海“钓鱼执法”事件:2009年10月14日,司机孙中界驾驶面包车行驶,一男子恳求搭车,上车几分钟后,被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两辆车包围、逼停,随即被指认涉嫌黑车经营。孙中界用菜刀切断左手小指以示清白。最终,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召开新闻通气会,表示确实存在使用不正当取证手段,向公众道歉。请问: 本案中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为是否侵犯公民的人权?


正确答案: 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的基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权,这也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国家理念和执政理念,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做法显然与这一理念不相符合。

第10题:

下列选项中,()是行政处罚主体。

  • A、镜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
  • B、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
  • C、镜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D、镜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北门中队

正确答案:C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