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郑某为某县支行行长。郑某在一次作为嘉宾参加辖区内某信贷公司的

题目

员工郑某为某县支行行长。郑某在一次作为嘉宾参加辖区内某信贷公司的商业庆典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5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对郑某行为应()处理。

  • A、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 B、郑某把收下的手机登记交公后可以不要处理
  • C、郑某把收下的手机登记交公后批评教育就可以
  • D、郑某收下手机后未登记交公,违反了廉洁从业规定,应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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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党员郑某为某工商局局长。2007年11月,郑某作为嘉宾参加辖区内某公司的商业庆典,在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郑某行为应如何处理( )。

A.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所赠礼品,应定性为受贿行为

B.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行为

C.对于郑某的行为应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行为处理

D.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正确答案:C

第2题:

郑某故意伤害李某一案,由某县公安局负责侦查,郑某在第一次被讯问后,发现负责本案侦查的侦查员王某是自己伤害李某的现场目击者,于是郑某提出申请,要求王某回避。但王某表示自己一定会公正处理案件,坚持不回避。后来此案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李某的诉讼代理人宋某请该案合议庭审判员陈某到饭店吃饭,边吃边了解案件。开庭审理时,郑某以次为理由申请陈某回避。审判长以理由不合法驳回了张某的申请。

问: (1)、王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

(2)、王某的回避决定由谁作出?

(3)、郑某申请陈某回避的理由是否有法律依据?依据何在?


参考答案:(1)王某应当回避。因为王某是本案的证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其应当回避。
(2)王某的回避决定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作出。
(3)陈某是承办该案的审判人员,其接受当事人一方请客吃饭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郑某申请其回避符合第29条的规定。

第3题:

郑某去世,卢某声称自己是郑某的养子,与郑某远在日本的亲生儿子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为证明自己与郑某的养父子关系,卢某提供了以下证据,其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

A.卢某与郑某在国家公证机关办理的收养手续

B.邻居甲证明l5年前郑某领回卢某,并供养卢某读书

C.护士乙证明郑某生病的2年间,一直是由卢某在床前照料

D.中学教师丙证明卢某在该校读书期间的家长会一直由郑某出席


正确答案:A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证明待证的主要案件事实的证据,本题中只有A选项中的证据能够单独证明郑某与卢某的养父子关系,其他证据都不能单独证明该案件事实,因此,选项A正确。

第4题:

郑某、吴某、蔡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郑某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认缴出资额的一半;吴某以房产出资,但未按章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下列关于郑某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但无需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B.郑某可将出资抽回,退出公司,但应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C.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D.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股东缴纳出资。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法》规定,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只有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所以,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第5题:

郑某是房屋所有人,与国苏公司签订合同,由国苏公司给自己安装空调。国苏公司指派自己的员工刘某为郑某安装空调。一日,因下大雨,空调主机掉落砸伤行人杜某。事后查明,空调主机安装是因刘某疏忽导致安装不稳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郑某对杜某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向国苏公司追偿
B、郑某对杜某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向刘某追偿
C、国苏公司承担责任,郑某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D、郑某与国苏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由郑某承担赔偿责任,郑某赔偿后可以追偿。《侵权责任法》第34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刘某在执行工作任务,因此由单位国苏工程承担责任。所以,郑某赔偿后可以向国苏公司追偿。A选项正确,不选。B选项、C选项、D选项均错误,当选。

第6题:

郑某为某工商局局长。2007年11月,郑某作为嘉宾参加了辖区内某公司的商业庆典,在活动中,该公司向每位嘉宾赠送了一部手机,价值人民币4000元,郑某收下后未登记交公。请问,对郑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

A.郑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所赠礼品,应定性为受贿行为

B.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行为

C.对于郑某的行为应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行为处理

D.郑某的行为具有普遍性,不应给予任何处分


正确答案:C

第7题:

在腾达建筑公司诉郑某拖欠建筑工程款一案的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刘某以自己的房产为郑某提供担保,经申请执行人腾达公司同意,法院裁定暂缓执行。在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之后,如果郑某仍然不能履行义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刘某的房产
B:法院不能执行刘某的房产
C:法院应当让腾达公司另行起诉刘某
D:法院对于郑某的财产和刘某的房产都可以执行
E:法院只有在执行郑某的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才能执行刘某的房产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在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因此,如果被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可以仅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执行担保财产更为便利,也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E项,执行担保财产不必以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为前提。

第8题:

郑某在H寿险公司海南分公司购买了一份健康保险,之后在湖北宜昌出差期间因病住院治疗,并提出理赔申请。H寿险公司认为郑某所患疾病不属于保险责任,向郑某发出了拒绝赔偿通知书,郑某不服,提起诉讼,郑某起诉的主体应是()。

A、H寿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宜昌支公司

B、H寿险公司

C、H寿险公司海南分公司

D、H寿险公司湖北分公司


参考答案:C

第9题:

郑某是房屋所有人,与国苏公司签订合同,由国苏公司给自己安装空调。国苏公司指派自己的员工刘某为郑某安装空调。一日,因下大雨,空调主机掉落砸伤行人杜某。事后查明,空调主机安装是因刘某疏忽导致安装不稳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郑某对杜某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向国苏公司追偿
B.郑某对杜某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权向刘某追偿
C.国苏公司承担责任,郑某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D.郑某与国苏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C,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85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由郑某承担赔偿责任,郑某赔偿后可以追偿。《侵权责任法》第34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刘某在执行工作任务,因此由单位国苏工程承担责任。所以,郑某赔偿后可以向国苏公司追偿。A选项正确,不选。B选项、C选项、D选项均错误,当选。

第10题:

郑某、吴某、蔡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郑某在规定时间缴纳了认缴出资额的一半;吴某以房产出资,但未按章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下列关于郑某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但无需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B.郑某可将出资抽回,退出公司,但应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C.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D.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吴某.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
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法》规定,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只有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所以,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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