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业务的抵、质押率,按照《中国银行授信抵/质押暂行规定》执行,如果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为中国银行,则质押率为()
第1题:
在CDS系统中执行纸质银承出票交易时,授信金额、保证金金额、质押金额应满足以下公式关系()。
第2题:
如果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晚于新银行承兑汇票或贷款到期日,质押率应当考虑期限错配风险,质押率不应高于95%。()
第3题:
《江苏银行商业汇票质押业务操作规程(2014修订)》中规定,质押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的,应根据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分析其变现能力、申请人的资信、财务状况,科学地确定质押率,且质押率一般不得超过()。
第4题:
《中国银行境内机构公司授信抵、质押率管理办法》规定的抵质押率,是认定“足额抵质押”的标准。
第5题: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非全额保证金敞口部分以抵质押方式担保的,应在出票之后办理抵质押登记或转移占有质押物。()
第6题:
用于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其承兑行须为中国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确定的承兑业务准入行,若承兑行为我中国银行,则质押率为100%。()
第7题:
办理差额担保承兑汇票,必须认真调查保证人的保证能力、抵质押担保情况,要做到()。
第8题:
以动产、商业承兑汇票等质押的,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
第9题:
监管规定的抵质押水平是指()。
第10题:
原则上抵、质押物或质押物评估超过()年的,应要求其选择中国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确保抵、质押价值符合中国银行抵、质押率要求并有效覆盖授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