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截止2013年,宏达财务有限公司共成立8家分公司。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宏达财务有限公司拨付各分公司的营运资金总计不得超过()。
第1题:
宏达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欲于2010年发行金融债券10亿元。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下情况符合审慎性条件要求的为()。
第2题:
2013年5月,宏达财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整顿。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整顿期应不超过()。
第3题:
申请人成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的所有者权益不低于()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A、5亿元
B、10亿元
C、2O亿元
D、30亿元
第4题:
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宏达财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可办理担保业务。()
第5题:
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亿元人民币。
第6题:
宏达集团欲成立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的财务公司。2014年8月11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其筹建申请。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宏达集团最迟于()前完成财务公司的筹建工作。
第7题:
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最近2个会计年度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每年不低于()人民币。
第8题:
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设立时间应满2年以上,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第9题:
2013年年度,宏达财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亏损3亿,超过其注册资本金30%。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对其进行()处置。
第10题:
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宏达财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申请更名为宏达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应当由宏达财务有限公司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