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应研究建立电子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分类、所有、使用、交互共享和保密机制,明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1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为地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技术和信息资源支持。
第2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当如实记录招标采购过程信息、操作时间、网络地址和相关人员等信息。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对市场主体招标投标行为和信用状况依法实行动态公开。
第3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应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和技术标准,引导各类主体建设的交易平台根据实际分级有序开展检测认证。
第4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不得排斥、限制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采购平台,限制对接交易平台数量,为招标人直接指定交易平台。
第5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互联网+”招标采购内生动力,推动招标采购从线上交易到线下交易的转变,实现招标投标行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
第6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交易平台应当以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为目标,逐步消除电子采购与纸质采购并存的“双轨制”现象。
第7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行政监督平台可以与交易平台合并建设和运营,可以具备任何交易功能。
第8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应支持和鼓励交易平台通过优质高效服务,吸引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自愿运用电子化招标采购。
第9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应充分发挥认证机构的监督和证明作用,提升社会对电子招标采购的()。
第10题:
根据《“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规定,()不得具有交易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