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决定投资一亿余元,兴建一幢现代化的住院综合楼。其中土建工

题目

某医院决定投资一亿余元,兴建一幢现代化的住院综合楼。其中土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但招标文件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该院委托某建筑事务所为该项工程编制标底。2000年10月6日招标公告发出后,共有A、B、C、D、E、F等6家省内的建筑单位参加了投标。投标文件规定2000年10月30日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0年月11月13日举行开标会。其中,E单位在2000年10月30日提交了投标文件,但2000年11月1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结果,其所编制的标底高达6200多万元,与其中的A、B、C、D等4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5200万元以下,与标底相差1000万余元,引起了投标人的异议。这4家投标单位向该省建委投诉,称某建筑事务所擅自更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多计漏算多项材料价格。为此,该院请求省建委对原标底进行复核。2001年1月28日,被指定进行标底复核的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拿出了复核报告,证明某建筑事务所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额与原标底额相差近1000万元。 由于述问题久拖不决,导致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为了能早日开工,该院在获得了省建委的同意后,更改了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公司为中标单位。 问题: (1)上述招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能否要求重新招标?为什么? (5)如果重新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该医院赔偿?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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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属于间接投资的是( )。

A.购置设备

B.兴建工厂

C.开办商店

D.购买政府公债


正确答案:D

第2题:

背景:
  某医院决定投资1亿余元,兴建一幢现代化的住院综合楼。其中土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但招标文件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该院委托某建筑事务所为该项工程编制标底。2000年10月6日招标公告发出后,共有A、B、C、D、E、F等6家省内的建筑单位参加了投标。
  招标文件规定2000年10月30日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0年11月13日举行开标会。其中,E单位在2000年10月30日提交了投标文件,但2000年11月1日才提交投标保金,D单位在2000年11月13日提交书面撤销投标文件的通知。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结果,某所编制的标底高达6200多万元,其中的A、B、C、D等4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5200万元以下,与标底相差1000万余元,引起了投标人的异议。
  这4家投标单位向该省建委投诉,称某建筑事务所擅自更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多计漏算多项材料价格。为此,该院请求省建委对原标底进行复核。2001年1月28日,被指定进行标底复核的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拿出了复核报告,证明某建筑事务所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额与原标底额相差近1000万元。
  由于上述问题久拖不决,导致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为了能早日开工,该院在获得了省建委的同意后,更改了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某公司为中标单位。
  问题:
  1.上述招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问题久拖不决后,该医院能否要求重新招标?为什么?
  5.如果重新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该医院赔偿?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在上述招标投标程序中,不妥之处如下:
  (1)在公开招标中,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因为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不允许对不同的投标人提出不同的要求。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举行开标会的时间不是同一时间。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3)开标不应由该省建委主持。开标会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省建委作为行政管理机关只能监督招标活动,不能作为开标会的主持人。
  (4)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评标工作不宜久拖不决,如果在评标中出现无法克服的困难,应当及早采取其他措施(如宣布招标失败)。
  (5)更改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某公司为中标单位。如果不宣布招标失败,则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拒绝。因为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包括期限),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为,投标行为是一种要约,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应当视为违约行为。因此,招标单位可以没收D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4.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可以要求重新进行招标,理由如下:
  (1)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如果在开标后(即标底公开后)再复核标底,将导致具体的评标条件发生变化,实际上属于招标单位的评标准备工作不够充分。
  (2)问题久拖不决,使得各方面的条件发生变化,再按照最初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条件订立合同是不公平的。
  5.如果重新进行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该医院赔偿。虽然重新招标是由于招标人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导致的,但并非属于欺诈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而招标在合同订立中仅仅是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招标并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投标的费用应当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第3题:

背景材料: 某医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5万m2,建设单位成立了综合楼项目部,并委托北京宏兴建设监理公司进行监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优良标准。江苏辉瑞建筑工程公司承担了土建、装饰施工任务。公司项目经理李某在组织项目施工中,为赶工期,施工质量控制不严,造成某分项工程局部返工。 下列哪个不应是宏兴建设监理公司采用的监理的形式。( )

A.旁站

B.巡视

C.平行检验

D.抽查


正确答案:D

第4题:

某医院决定投资一亿余元,兴建一幢现代化的住院综合楼,其中土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但招标文件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也明确了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该院委托某建筑事务所为该项工程编制标底。2011年10月6日招标公告发出后,共有A、B、C、D、E、F等6家省内的建筑单位参加了投标。招标文件规定2011年10月30日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11月3日举行开标会。其中,E单位在2011年10月30日提交了投标文件,但2011年11月1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结果,某所编制的标底高达6200多万元,与其中的A、B、C、D等4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5200万元以下,与标底相差1000万余元,引起了投标人的异议。这4家投标单位向该省建委投诉,称某建筑事务所擅自更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多计漏算多项材料价格,并夸大了工程量,使标底高出实际估算近1000万元。同时,D单位向某医院要求撤回投标文件。为此,该院请求省建委对原标底进行复核。2012年1月28日,被指定进行标底复核的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拿出了复核报告,证明某建筑事务所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额与原标底额相差近1000万元。

由于上述问题久拖不决,导致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为了能早日开工,该院在获得了省建委的同意后,更改了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某公司为中标单位。
1.上述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3.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能否要求重新进行招标?为什么?

5.如果重新进行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某医院赔偿?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对上述招标投标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分析如下:

1)不妥之处:在公开招标中,对省内的投标人与省外的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理由: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2)不妥之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举行开标会的时间不是同一时间;

理由: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3)不妥之处: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

理由:开标应当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人主持,省建委作为行政管理机关只能监督招标投标活动,不能作为开标会的主持人。

(4)不妥之处: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

理由: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不妥之处:更改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某公司为中标单位;

理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拒绝。

理由: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对于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包括期限),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理由: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可以要求重新进行招标。理由: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如果在开标后(即标底公开后)再复核标底,将导致具体的评标条件发生变化。实际上属于招标单位的评标准备工作不够充分。
5.如果重新进行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某医院赔偿。

理由:招标属于要约邀请,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

第5题:

下列农业企业的投资行为中,属于直接投资的有( )。

A.购置设备
B.购买国库券
C.开办商店
D.购买企业债券
E.兴建工厂

答案:A,C,E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把资金直接投放于生产经营性资产,以便获取利润的投资。选项ACE属于直接投资,选项BD属于间接投资。

第6题:

下列工程中, 需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有( ) 。

A.某企业家投资兴建的工厂
B.司法机关的办公楼项目
C.公立医院项目
D.集体单位的投资项目
E.政府投资的铁路项目

答案:A,D,E
解析:

第7题:

某城市因道路拓宽需拆迁一幢建于2000年,建筑面积为8 000m2的临街5层综合楼。该项目拆迁人向原产权单位支付了房屋拆迁补偿款后,原拆迁单位已搬迁完毕。该综合楼拆除前,相邻的某医院,经考察拟购买该楼后平移至医院甲地范围内继续使用,并已报政府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该医院应与()接洽购买综合楼事宜。
A.被拆迁人
B.拆迁人
C.建筑物拆除方
D.政府规划主管部门


答案:B
解析:

第8题:

下列哪些活动属于企业的直接投资( )。

A.购置设备

B.兴建工厂

C.购买股票

D.开办商店


正确答案:ABD
法律法规:  
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直接投放于生产经营性资产,以便获取利润的投资,例如,开办工厂或商店,购置设备等。  

第9题:

下列工程中,需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有( )。

A:某企业家投资兴建的工厂
B:司法机关的办公楼项目
C:公立医院项目
D:集体单位的投资项目
E:政府投资的铁路项目

答案:A,D,E
解析:
2019版教材P62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项目的组成和分类。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应推行“代建制”;非政府投资项目一般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第10题:

下列农业企业投资活动中,属于间接投资的有()。

A.购买公司股票
B.购买公司债券
C.投资兴建工厂
D.购买机器设备
E.购买国库券

答案:A,B,E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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