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题目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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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专利权的定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我国《专利权法》所指的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B.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C.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D.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新设计。


参考答案:D

第2题: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不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以下几个方面:()

A、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B、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

C、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D、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参考答案:A,B,C,D

第3题: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不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以下几个方面()

A.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

B.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C.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D.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正确答案是:ABCD

第4题:

某研究所拥有以下科研成果,可以申请专利的有哪些?

A:一种骨病矫正治疗仪
B:一种新药剂的配制方法
C:某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D:技术成果奖励和提成方法

答案:A,B
解析:
依《专利法》第25条规定,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的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专利权。本题A选项属于产品发明,可以申请专利权。本题的难点在于B项。虽然,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但是,对于新药剂的配制方法则属于授予专利权的方法。C项是《专利法》修订新增内容,不授予专利权。

第5题: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下哪些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 )

A、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B、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C、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D、科学发现


参考答案:ABC

第6题:

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应包括()

A.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B.对产品的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C.以国旗、国徽作为图案的新设计

D.以不统一的图案设计的成套产品的新设计


参考答案:A, B

第7题:

下列关于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以适应于工业应用的产品为前提

B.是产品的形状、图案

C.或者是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是色彩、图案、形状的结合

D.并且这种产品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与色彩的结合应富有美感


参考答案:ABCD

第8题:

下列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概念描述错误的是()。

A.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B.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C.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新设计


答案:C

第9题:

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授予专利的是()。

A.药品的生产方法

B.对产品的构造提出的适于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C.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作出的主要起标示作用的设计

D.对产品的形状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参考答案】C【解析】对于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示作用的设计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因此正确答案为C。

第10题:

《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但是,该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三种情形不丧失新颖性,那么下列情形属于不丧失新颖性的法定情形的是()。

A.该发明创造在德国友人主办的展会上首次展出
B.该发明创造为对某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C.该发明创造为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D.该发明创造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答案:D
解析:
《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该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B、C两项为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A项不属于不丧失新颖性的范畴。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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