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移交证书
结清证明
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最终支付证书
第1题:
在FIDIC合同通用条件第63条规定,如果发生承包人严重违约,业主可以在向承包人发出通知的14天后,进驻现场并接收工程,并在不解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与职权的情况下,终止对承包人的雇用。这种处置办法被称之为()。
第2题:
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则此延误的责任应由()承担。
第3题:
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属于超越工程师职权的行为有()。
A.指示承包人提前竣工
B.指示承包人缩短合同工期
C.指示承包人删减合同约定的某些工作内容
D.确定有缺陷工程折价接收应扣减的款额
E.承包人提出索赔后,检查承包人施工现场同期记录
第4题:
依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不能按期开工,()后推迟开工日期。
第5题:
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范和图纸应由()保存和照管。
第6题:
签发最终支付证书就意味着:()
第7题:
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直到工程师向承包人颁发(),注明承包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日期后,才应认为承包人的义务已经完成。
第8题:
第9题:
FIDIC通用条件规定,颁发“解除缺陷责任书”后,合同对双方仍能有效,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完成()方面的义务
第10题:
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则此延误的责任应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