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是7110A,是11月份买的(现在已经2100KM),那时侯天气还不算冷,请问,现在进入12月份,我们这里已经很冷了

题目
问答题
我的是7110A,是11月份买的(现在已经2100KM),那时侯天气还不算冷,请问,现在进入12月份,我们这里已经很冷了,我的7100A用换冬天的机油吗?另外,买车时候给的强保用的机油能在冬天用吗?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如果最低温度低于零下15度,就应该更换冬季用油(10W/30或5W/30)。而随车赠送的润滑油不是冬季用油。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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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我现在已经是银行正式员工了,想考一下银行从业资格这个证,书什么时候买合适?


越早越好,这样你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来看书啊。

第2题:

我已经注册了二级建筑师,现在又考过监理工程师和一级建造师。请问,我如何注册?能分别注册吗?


和二级建筑师注册程序一样。你不能分开注册。

第3题:

父母离婚了,离婚时是判给母亲抚养,现在我已经上大学,父亲不承担我的大学教育费用,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要求其他承担大学的教育费用?


参考答案: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对于父母亲而言,其承担抚养义务是针对于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此,对于正在读大学的的学生,不属于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亲没有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所以你要求父母亲承担大学的教育费用没有法律依据,你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第4题:

本人已经在广州工作两年了,公司一直都有帮我们买医保,但现在我准备辞职去深圳上班,请问可以把广州医保关系转到深圳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正确答案: 按照规定跨统筹区流动就业人员可以办理广州医保关系转出。但是需提供新参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同时在原参保办理医保停保手续。

第5题:

我在惠州已经上班3年了,公司一直没有给我购买生育保险,现在我怀孕了,请问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应由谁支付呢?可以找企业吗?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6题:

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基金怎么样?现在还可以买吗?我看网上的评论已经不能申购了?


那个基金不错啊 好像是王亚伟掌管的  现在好像不开放了
这只基金可以说是基金史上最耀眼的基金,没有之一,成立至今年平均28.82%的收益率远远的超出了大盘涨势。但早在07年该基金就停止了申购,所以很遗憾现在是不能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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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在新婚姻法中,婚后买的房子算谁的。

首付是我家出的,月供现在也是我家在交。买受人写的是我,还写了共有人 我老婆。

请问如果我们真的离婚了,房子该怎么说??谢谢


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拥有。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法院回根据原有的购房手续,进行房产分配。
若夫妻平分或一方放弃,则不牵涉其他问题。
若你想分配房产多些或全部,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
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等)

您好!
既然房产证上要是是你们二人的名字,那属于共有的。证明是两个人。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
进入到房子分配的官司问题,你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这些)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补充:新婚姻法没有说明你第2点中根据购房合同应属于甲方财产,我个人觉得应该根据房产证来说明的,毕竟婚后甲方同意乙方的名字加入,也相当于把它当做共同财产,而且法律上来说是承认乙方的名字的,也属于乙方的财产,不管是不是夫妻
第4点应属于共同财产;第5点应属于共同财产


 

第8题:

我已经与前夫离婚,在离婚时法院判决了所欠张三的十万元债务由他承担。现在因为他没有还钱,张三起诉到了法院,但是张三却同时也将我告上了法庭。请问我们已经对债务进行了约定,张三起诉我有依据吗?


参考答案:

对于此种种情况,应当具体分几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涉及到的债务是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三)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该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负责偿还。
(四)在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进行了约定且第三人知道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对此种情况,如果主张自己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的夫妻一方,应当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则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同时,如果你对共同债务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后,你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清偿,法院对此应当予以支持。


第9题:

我的是7110A,是11月份买的(现在已经2100KM),那时侯天气还不算冷,请问,现在进入12月份,我们这里已经很冷了,我的7100A用换冬天的机油吗?另外,买车时候给的强保用的机油能在冬天用吗?


正确答案:如果最低温度低于零下15度,就应该更换冬季用油(10W/30或5W/30)。而随车赠送的润滑油不是冬季用油。

第10题:

我在广州大型外企工作,已经工作5年了,现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请问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正确答案: 可以的。因为您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所以可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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