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题目
问答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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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2题:

简述“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


正确答案: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第3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A.轮客渡
B.公交客运
C.地铁
D.出租车
E.停机坪管理服务

答案:A,B,C,D
解析: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第4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按期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5题:

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

  • A、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 B、营改增抵减的销售额
  • C、营改增允许扣除的销项税额
  • D、营改增允许扣除的销售额

正确答案:A

第6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包含个体工商户,但不含其他个人。


正确答案:错误

第7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固定业户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8题:

营改增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其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专栏。

  • A、销项税额
  • B、进项税额
  • C、待抵扣进项税额
  • D、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D

第9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非固定业户的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第10题: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能适用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吗?


正确答案: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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