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30
45
36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四)甲企业2005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甲企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00万元,全年实发工资为180万元;
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1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
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要求:
53. 计算甲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甲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210万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7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当年按税法核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实发工资为20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有20万元为税款滞纳金支出。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年初数为40万元,年末数为5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初数为25万元,年末数为35万元。除上述事项外,甲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1)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应交所得税额。
(3)编制甲公司应交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5)编制甲公司年末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