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单位甲中标后,将工程按比例提取10%管理费后交由乙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同时约定由乙公司承担工程全部责任;后工程发

题目
单选题
某工程施工单位甲中标后,将工程按比例提取10%管理费后交由乙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同时约定由乙公司承担工程全部责任;后工程发现严重质量缺陷,对此,应由()。
A

乙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B

甲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C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

甲、乙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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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一个商品房开发项目承包给乙公司施工,双方经备案的中标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为5000万元。甲、乙双方私下约定的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无论是双方的中标合同还是私下的约定,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后全部工程竣工并通过甲公司验收,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工程价款与支付发生争议。就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双方应当以5000万元作为工程价款
B.双方应当以4800万元作为工程价款
C.工程通过甲公司验收之日为甲公司应付工程款之日
D.乙公司将工程交付甲公司之日为甲公司应付工程款之日

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故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本题中工程以实际交付,故选项D正确,选项C错误。本题答案为AD。

第2题:

甲公司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开发住宅地产,甲公司将建造房屋的工程承包给乙建筑公司。乙建筑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擅自将工程肢解后将部分分包给丙。丙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丁。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A.乙建筑公司与丙的分包合同无效,甲公司有权撤销甲、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B.乙、丙间及丙、丁间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若工程质量有问题,甲公司有权请求丙、丁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乙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丙有权请求乙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D.如果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修复后仍然不合格,丁无权请求支付工程款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272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承包给第三人,无效。因此乙、丙间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丙属于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属于“二度分包”,也是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8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而不是撤销合同。因此,A选项,错误,当选。根据《合同法》第272条,B选项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C选项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3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3题:

甲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部分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工程竣工后,除丙承担的安装工程验收不合格外,其他工程验收合格,甲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因此引起争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丙之间的分包合同有效 B.乙、丙应就安装工程的瑕疵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C.甲有权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 D.乙有权对该教学楼行使留置权


正确答案:AB
本题考查建设工程合同问题。《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据此可知,乙、丙之间的分包合同有效,丙应就其完成的安装工程与乙一起向甲承担连带责任。可见,选项A、B正确。《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本题中,乙、甲之间的债务具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乙的履行行为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时,甲只能拒绝支付与不合格的工程相对应的工程款,而不能拒绝支付部工程款。可见,选项C错误。此外,《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本题中,由于建设工程系教学楼,用于教育这一公目的,故属于性质上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乙不得就该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故选项D错误。

第4题:

某工程施工单位甲中标后,与乙签订分包合同。约定收取10%管理费后全部工程交由乙施工单位完成,乙公司承担工程全部责任。此行为应认定为 ( )。

A. 违法分包
B. 转包
C. 挂靠
D. 联合承包

答案:B
解析:
转包与违法分包的最核心区别是:自己干了一点还是自己啥也没干。转包与挂靠的最核心区别是:以自己名义还是以别人名义施工。

第5题:

甲施工公司中标了某大型建设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但该公司拿到施工任务后,由于施工力量不足,就将该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转交给了具有施工资质的乙公司。双方还签订了《主体工程施工合同》,就合同单价、暂定总价、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组织实施并完成了该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发现主体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便要求甲公司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但甲公司以该主体工程已交由乙公司施工为由,拒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问题】


1.甲施工单位将主体结构施工发包给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做法是否正确?


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定义和特点是什么?


3.乙施工单位对于该主体工程的质量问题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为了避免本案例中分包单位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总包单位在分包合同管理上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案:
解析:

1.(1)甲施工单位将主体结构施工发包给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做法不正确。


(2)理由:由于专业分包工程属于总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因此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对于总承包人和分包人而言是一个单独的合同,但与总承包合同相比,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只能是项目主体结构以外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主体结构施工则不能分包,而必须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


2.(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是指工程总承包人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而与其订立的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重要合同类型,是双务、有偿合同。其主要特点包括:①合同形式的特殊性。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②合同主体的特殊性。现行法律规范对于专业分包人规定了资质要求。③合同内容的特殊性。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只能是项目主体结构以外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主体结构施工则不能分包,而必须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


3.(1)乙施工单位应当就主体工程的质量问题与甲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理由:《建筑法》第67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为了避免本案例中分包单位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总包单位在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管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施工专业分包人的选择;


(2)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订立管理;


(3)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4)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支付管理;


(5)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变更管理;


(6)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索赔管理。

第6题:

缺乏资质的甲公司借用有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乙企业名义与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进行施工,竣工后经验收该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借用乙企业名义与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B.对因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给丙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C.对因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给丙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乙承担补充责任
D.对因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给丙造成的损失,由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故A选项正确。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二)》第4条规定,缺乏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D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

第7题:

甲公司需要建设三栋宿舍楼,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乙公司经过甲公司同意,将部分工程交由丙公司完成,丙公司负责的部分出现质量问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责任
B: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责任
C:乙公司和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乙公司和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A,B,D
解析:
《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乙公司经过甲公司同意,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应就丙公司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第8题:

某施工单位甲与地产公司乙签订一份某工程的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工程开工时间2013年4月1日,地产公司乙最迟应在( )支付施工单位甲本工程的预付款。

A.2013.3.25
B.2013.3.6
C.2013.4.1
D.2013.4.8

答案:A
解析: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预付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合同中约定工程开工时间2013年4月1日,故地产公司乙最迟应在3月25日支付施工单位甲本工程的预付款。

第9题:

甲公司办公楼建设工程项目由乙公司承包,经甲公司同意后,乙公司将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丙公司。后丙公司完成的工程有重大缺陷,给甲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甲公司的严重损失如何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丙公司承担责任
B.应由乙公司承担责任
C.应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丙公司承担责任,对丙公司无力清偿的部分,乙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10题:

甲、乙施工单位联合承包一个住宅小区建设工程,双方约定在各自施工范围内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施工中,乙施工单位工程出现质量事故给建设单位造成50万元损失,则该损失应由()。

A.乙承担全部责任
B.乙承担主要责任,甲承担次要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按照合同比例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97页
共同承包各方应签订联合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相互合作、违约 责任承担等条款。各承包方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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