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离开户籍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

题目
问答题
如何保护离开户籍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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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 )中的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A、农村、贫困和流动人口

B、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

C、困难、残疾和农村


参考答案:B

第2题: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四大权利是指()。

  • A、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
  • B、生存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受抚养权
  • C、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受抚养权
  • D、受教育权、隐私权、受抚养权、发展权

正确答案:A

第3题: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定了儿童的四大权利,包括生存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

A.受教育权

B.姓名权

C.健康权

D.发展权


参考答案:D

第4题:

户籍地是否有权要求流动人口返回户籍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正确答案: 不得强行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不得以不了解情况或管理需要为理由,强行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5题:

流动人口离开户籍地后还能享受户籍地的优待政策吗?


正确答案:

第6题:

作为社会权利的主体,青少年儿童主要享有的合法权利有()。
A.受教育权
B.身心健康权
C.人格尊严权
D.名誉权和荣誉权


答案:A,B,C,D
解析:
青少年儿童主要享有的合法权利有:(1)人身权。人身权是公民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丰富的一项权利。由于未成年学生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因此人身权受到特别的保护。国家除了对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进行一般保护外,还对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特殊保护。(2)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我国一系列法律都对此进行了规定,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7题:

流动人口的户籍地应落实的奖励优待有哪些?


正确答案: 流动人口的户籍地应依法落实的奖励优待,主要包括:
(1)全国范围普遍实施的政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2)地方规定的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政策,如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以及培训等方面的倾斜、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等。

第8题:

作为社会权利主体,青少年儿童主要享有的合法权利有( )

A、受教育权

B、身心健康权

C、人格尊严权

D、名誉权和荣誉权


正确答案:ABCD

第9题:

如何保护离开户籍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


正确答案: 流动儿童少年是指6至14周岁(或7至15周岁),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半年以上、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在北京指的是7至15周岁的未成年人。
流动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按照现在暂时居住地的人民政府的规定,送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以在暂时居住地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借读为主,也可以进入民办学校、全日制公办中小学附属教学班(组)以及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简易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第10题:

流动人口离开户籍地后是否还享受户籍地的奖励优待政策?


正确答案: 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定,户籍地应依法落实流出人口有关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的责任。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因人员外出而推卸责任,应继续依法履行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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