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加以划分的,一律按()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题目
单选题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加以划分的,一律按()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A

稠油

B

高凝油

C

稀油

D

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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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关于资源税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统一按原油稀油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B.尾矿与原矿不能划分清楚的,按照原矿计征资源税

C.独立矿山收购与本单位矿种不同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收购地相应矿种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D.纳税人采取顶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货物的当天

E.应征收资源税的天然气系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正确答案:ABCD
解析: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天然气系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第2题:

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产量为课税数量

B.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和稀油划分不清楚或不易划分的,统一按原油数量课税

C.无法正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自用原煤,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产量折算成原煤动用量作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自产自用金属矿产品的,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BCD

第3题:

关于资源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不纳税

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以销售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C.纳税人将金属矿产品原矿移送加工精矿而无法准确提供移送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D.原油中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E.纳税人将原煤移送加工煤炭制品而无法准确提供移送数量的,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CDE

第4题:

按照现行税法,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资源税课税数量的有( )。

A.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金属矿原矿数量的,以其产量作为课税数量

B.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煤数量的,以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折算的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BCD
解析:现行税法规定,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金属矿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第5题: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稠油的数量课税。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第6题:

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确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产量为课税数量

B.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和稀油划分不清的或不易划分的,统一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C.无法正确计算原煤使用量的自用原煤,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D.纳税人自产自用金属矿产品的,以实际移送使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E.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出售的,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纳税


正确答案:BCDE
解析: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量为课税数量;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和稀油划分不清的或不易划分的,统一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第7题:

下列有关确定资源税税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各种应税产品,凡直接对外销售的,均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B.各种应税产品,凡自产自用的,均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数量课税

D.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


正确答案:ABC

第8题:

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加以划分的,一律按()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A、稠油

B、高凝油

C、稀油

D、原油


参考答案:D

第9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课税数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B.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液体盐和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C.对于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

D.对于金属矿原矿自用的无法确定移送数量的,可以适用选矿比计算确定;对于非金属矿原矿自用的无法确定移送数量的,应该按照开采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C
解析:选项A,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选项B,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固体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选项D,应为对于金属矿和非金属矿自用无法确定移送数量的,均按照选矿比计算确定。

第10题:

下列关于资源税计算的有关规定正确的有( )。

A.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B.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C.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般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D.以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无法确定移送使用的液体盐数量的,可按折算比将固体盐折算成液体盐的课税数量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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