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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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题
首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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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汉律中有关于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其中无条件作免罪处置的情况有( )。

A.子匿父母

B.孙匿祖父母

C.父母匿子

D.夫匿妻


正确答案:AB

第2题: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汉书.宣帝纪》:“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答案:
解析:
(1)这段文字反映了汉朝的刑法适用原则——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所谓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且对此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制度。此原则的理论基础是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论语·子路》)的思想。汉朝有关亲属相隐的法律规定,意味着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道德观念已经被转化为法律原则。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父子之间亲缘关系,夫妻之间的礼仪关系,是天之常理。即便有祸患,以至于死也永远存在。这样的忠诚孝道,宽怀厚道无微不至,岂能违背?从今往后,子女首谋藏匿父母,妻子首匿丈夫,孙子女首匿祖父母,包庇他们的犯罪,一般犯罪则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而在父母首匿子女、丈夫首匿妻子、祖父母首匿孙子女的案件中,死刑案件上请廷尉,由廷尉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的罪责。
(3)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始于汉宣帝年间(公元前66年),该原则作为刑法适用原则,体现了封建法律的儒家化,因为该原则对于维护封建家庭伦理道德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该制度一直为后世封建王朝所沿用并有所发展。

第3题:

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C.“亲亲得相首匿”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

D.“亲亲得相首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


正确答案:B

第4题:

汉代将为起义农民通情报、当向导、供饮食定为()罪。

  • A、首匿罪
  • B、通行饮食罪
  • C、见知故纵罪
  • D、大逆不道罪

正确答案:B

第5题:

不属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儒家化集中表现的是()。

  • A、八议
  • B、准五服以制罪
  • C、亲亲得相首匿

正确答案:C

第6题:

汉代将为起义农民通情报、当向导、供饮食定为()罪。

A.首匿罪

B.通行饮食罪

C.见知故纵罪

D.大逆不道罪


参考答案:B

第7题:

“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 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角度解释这段文字的真实含义。


答案:
解析:
【详解】
该题考査的是汉代刑法适用原则儒家化的表现之一,即“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亲亲得相首匿”是汉代的一项重要的刑法适用原则,是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 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这种主张亲属间首谋隐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原 则,源于儒家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思想。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确立标志着汉代封建法律巳经开始儒家化,对中国后世封建 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8题:

简述亲亲得相首匿原则.


正确答案:
答: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它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罪犯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它来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宣帝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诏令说:“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即是说,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如尊长亲属首匿卑幼亲属,罪应处死者,也可以通过上请皇帝求得宽贷。自此,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确立下来。它反映汉朝法律的开始儒家化,并且一直影响着后世封建立法。

第9题:

按照汉朝法律,凡首谋隐藏造反农民的,构成()罪,要判处弃市斩刑。

  • A、谋反罪
  • B、首匿
  • C、大不敬
  • D、谋杀罪

正确答案:B

第10题:

“同居相为隐”即“亲亲得相首匿”。


正确答案: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