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以上都不对
第1题:
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第2题: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
A.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村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税税率)
第3题: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为( )。
A.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根据现行政策,下列各项中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处理规定的有( )。
A、受托方未代收代缴的,由受托方补缴消费税
B、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计算
C、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D、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也不再征收消费税
E、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7题:
第8题: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 )。
A.(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B.(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C.(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第9题:
第10题: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没有这一价格的,按照()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