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初,某市检察院接到举报某省国有外贸公司经理苏庆挪用公款20万元的信件。检察院经立案审查认为,苏庆的行为已构

题目
问答题
1997年5月初,某市检察院接到举报某省国有外贸公司经理苏庆挪用公款20万元的信件。检察院经立案审查认为,苏庆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应予逮捕,即派本案侦查员将苏庆逮捕。同年7月,该案侦查终结,市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7年8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辩护律师在庭审时申请传唤公司的知情人出庭作证。合议庭同意该申请,决定中止审理,并传唤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到庭作证时,公诉人在质询中发现,苏庆还有以虚报差旅费的方式贪污公款的行为,且已构成犯罪。公诉人随即当庭指控苏庆另犯有贪污罪。辩护人以公诉人增加了控诉为由,请求延期审理。合议庭接受辩护人请求,决定延期审理。经重新开庭对检察院所指控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进行审理后,合议庭认为,指控苏庆挪用公款罪证据不充分,因而不能定罪,但担心对此罪不予认定,检察院可能会提出抗诉,为此,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挪用公款罪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成立,但贪污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认定构成犯罪。合议庭根据此决定,作出了判决:判处苏庆犯贪污罪处五年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因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判后,苏庆即提出上诉,后又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检察院对该一审判决未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审查苏撤回上诉的要求后认为,原判决正确无误,因此,作出准予撤回上诉的决定书。1998年3月,某市检察院又发现了苏庆挪用公款罪的新证据。检察机关依此证据,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提出抗诉。法院对抗诉审查后,作出了再审决定书。经再审审判后,法院认定苏庆犯有挪用公款罪,处以相应刑罚,并将此刑期与原判贪污罪之刑期按数罪并罚原则依法合并决定了执行刑期。 检察机关在本案诉讼中有哪些违反诉讼程序规定的情况,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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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 )。

A.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可以要求检察机关复议

B.可以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可以自行立案

C.由人民检察院自行立案

D.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答案:D

第2题:

下列关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立案中的分工表述正确的是

A.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问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检察院应当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B.田某涉嫌挪用公款被立案侦查并逮捕,侦查过程中发现田某还涉嫌重婚,如挪用公款与重婚互有牵连,检察院可并案侦查
C.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强奸罪。检察院应当将刘某的强奸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D.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属于其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但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该案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人民检察院需要将案件送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答案:B,C
解析: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选项A,刘某的贪污贿赂案件属于检察院侦查的案件范围,至于非法拘禁案件,注意,如果是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则属于检察院侦查,如果是没有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则属于公安机关侦查,这是本题最大的陷阱。从题干中的案情可知,本案的非法拘禁是利用职权实施的,因此也属于检察院侦查范围,所以并不需要移送到公安机关,A选项错误
选项B,根据《六机关规定》第1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査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但是又根据《高检规则》第12条第2款规定,对于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多个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相互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和诉讼进行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相关犯罪案件并案处理。可见,B项中如挪用公款与重婚互有牵连,检察院可并案侦査。B正确。
选项C,根据《六机关规定》第I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75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选项中强奸案属于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应当将刘某的强奸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所以选项C正确
选项D,根据《高检规则》第39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时认为属于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弘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选项中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才发现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直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选项D错误

第3题: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时,()。

A.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立案通知书后应当立案

B.人民检察院自行立案,并通知公安机关

C.可以不通知公安机关,而由人民检察院自行立案

D.现行法无明确规定


参考答案:A

第4题:

东北大学现任校长是谁?()

  • A、徐德龙
  • B、苏三庆
  • C、何保康
  • D、刘晓君

正确答案:B

第5题:

2010年12月4日,某市检察院接到一封举报信,称某国有企业董事长范某接受X X公 司贿赂50万元。经过立案侦查,检察院认为范某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以逮捕, 即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2010年12月18日,该案侦查终结,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向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0年12月2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辩护律师 在庭审时申请传唤公司的知情人出庭作证。合议庭同意该申请,决定中止审理,并传唤证人 到庭作证。证人到庭作证时,合议庭在质询中发现,范某还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且已构成犯 罪。合议庭便建议公诉人补充起诉,公诉人当即表示拒绝。法院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庭 对检察院所指控的贪污罪和新发现的挪用公款罪进行审理后,合议庭作出了判决:判处范某 犯贪污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因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判后,范 某提出上诉,后又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检察院对该一审判决未提出抗诉,二审法院 经审查后作出准予撤回上诉的决定书。
问题:上述案件中,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哪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人民检察院违反程序规定的情形有:
(1)公诉人对法院作出的补充起诉的建议,不应当庭表示拒绝,是否补充起诉应由检察 长或者检察委员会经审查后决定;
(2)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罪的新证据后,不应依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 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
2.第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有:
(1)辩护律师在庭审时申请传唤新的证人时,合议庭不应决定中止。对需要通知新的证 人到庭的,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可以延期审理;
(2)法庭审理中发现被告人有新的涉嫌挪用公款的事实时,人民检察院未补充起诉,人 民法院不应对该事实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只能就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裁判。
3.第二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做法有: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撤回上诉的要求,不能以决定书的形式准予撤回上诉。应以裁 定书的形式准予撤回上诉。

第6题:

关于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
B.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C.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无需检察长的批准。
D.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的理由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应当进行审查。

答案:A,B
解析:
《高检规则》第18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所以A正确;第55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可能存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审查,B也正确;第555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有关证据材料,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所以C选项错误。第558条,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的理由后,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应当进行审查,所以D选项也错误。

第7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B.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接受后,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C.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D.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范围,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答案:C
解析:
C。详情请参考《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故A、B项正确。详情请参考该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故C项错误,D项正确。

第8题:

甲驾车在路口等红灯时被乙驾驶的汽车追尾,遂发生争执,乙用车中携带的棒球棒击打甲,甲转身回车中拿出一把匕首刺中乙腹部,致乙重伤。某市公安局对甲立案侦查,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某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判处甲无期徒刑。甲不服上诉,某省高级法院进行二审。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在二审过程中,某市检察院认为本案认定故意伤害罪正确,但有新证据能够证明甲属于防卫过当,可以提出补充起诉

B.某市检察院若认为某市中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有错误,应当向某市中级法院抗诉

C.某省高级法院开庭进行二审时,某市检察院和某省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D.若某市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本案是疑难案件,可以派员出席某市检察院抗诉的二审审理程序


参考答案:ABC

第9题:

被告人林某,某市国有中天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09年该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 揭露该公司逃税100万元的事实。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确有逃税事实,依法应追究 刑事责任,遂经检察长批准对该公司立案侦查。2009年7月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林某,并 派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7月8日犯罪嫌疑人林某聘请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 申请,检察院提出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7月9日律师向检察院缴纳了 5万 元的保证金,并且提供了保证人,林某被取保候审。后经侦査发现,该公司自2007年到 2009年间,共逃税50万元,检察院冻结该公司账户,并将50万元作为税款上缴国库。检 察院于2010年8月1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逃 税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200万元的罚金。抗诉期满 后,该判决生效。
问题:该案中人民检察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


答案:
解析:

1.人民检察院对此案立案侦查错误。逃税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林某错误。本案中人民检察院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査,如果需 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其决定逮捕而非批准。
3.人民检察院派检察人员逮捕林某错误。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4.林某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时,人民检察院要求其缴纳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错误。不 能要求取保候审人同时缴纳保证金和提供保证人。
5.检察院收取律师的5万元保证金是错误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提供保证金的人应 当将保证金存人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6.人民检察院在侦査阶段直接将该公司账户上50万元款项作为税款上缴国库错误。赃款 只有在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才能由人民法院通知査封、扣押机关依法划拨上缴国库。
7.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7月9日对林某取保候审,到2010年8月1日才向法院提起公 诉是错误的。依照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第10题:

在民间,苏廷魁赢得“鲠有御史”称号,和()、()被誉为“天下三大鲠直御史”。

  • A、陈庆镛
  • B、朱琦
  • C、金应麟
  • D、苏章

正确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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