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包工包料的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会在()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题目
单选题
对于包工包料的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会在()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A

建设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

B

监理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

C

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

D

设计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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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正确答案:BCD
(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第2题:

关于建筑活动中发生的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企业是债务人
B.对于建筑采购买卖合同中建筑材料的交付,材料供应商是债权人
C.在施工中产生噪音,扰乱居民,不会有债的发生
D.材料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交材料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
解析:
B错误,建筑采购买卖合同中建筑材料的交付,材料供应商是债务人;C错误,在施工中产生噪音,扰乱居民,产生侵权之债;D错误,材料供应商未能及时提交材料构成合同之债。

第3题:

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订立,产生债的关系的双方分别是()。

A.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

C.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

D.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


参考答案:B

第4题:

按照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可以分为(  )。

A.材料采购合同
B.设备采购合同
C.即时买卖合同
D.竞争买卖合同
E.自由买卖合同

答案:D,E
解析:
2020版教材P141-142
本题考查重点是“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分类”。按照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可以分为竞争买卖合同和自由买卖合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E。

第5题:

关于建筑活动中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施工任务,施工企业是债权人,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B.对于建筑采购买卖合同中建筑材料的交付,材料供应商是债权人
C.材料供应商将建筑材料错发给了某施工企业,该施工企业保管了这些材料,会有债的产生
D.在施工中产生噪音,扰乱居民,一定会导致债的产生

答案:C
解析:

第6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答案:A
解析:
(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第7题:

某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供应商与甲施工企业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但误将建筑材料发货给了乙施工企业。针对该笔款项说法正确的是( )。

A: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乙之间形成了合同债
B: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甲之间形成了侵权债
C:如果乙在材料供应商取回货物之前代为保管了货物,材料供应商和施工企业乙之间还形成了无因管理债
D:甲有权直接要求乙移交该建筑材料

答案:C
解析:

第8题: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关于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E.属于实践合同


正确答案:BCD
[答案] BCD。[解析] (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排除E项。(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第9题:

在建设项目施工中,施工单位与其他主体产生合同之债的情形有(  )。

A.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订立合同
B.施工现场的砖块坠落砸伤路过的行人
C.施工单位将本应汇入甲单位账户的材料款汇入了乙单位账户
D.施工单位与工人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
E.施工单位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

答案:A,D,E
解析:
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设立的以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称为合同之债。ADE三项构成合同之债;B项属于侵权之债;C项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第10题:

关于建筑活动中发生的债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企业是债务人
B.对于建筑材料买卖合同中建筑材料的交付,材料供应商是债权人
C.在施工中产生噪音,扰乱居民,不会有债发生
D.材料供应商为施工企业自愿保管财物不会发生债

答案:A
解析: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建设工程债产生根据有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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