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

题目
单选题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A

重视法律程序

B

保留习惯旧俗

C

强调法官至上

D

体现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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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如法院有属于一方当事国国籍的法官,则他方当事国也有权选派一名本国法官参加审理,此种法官称( )

A. 任选法官

B.本国法官

C.专案法官

D.聘任法官


参考答案:C

第2题: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3题:

法律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 ()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有关国家机关受理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包括为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提供物质或精神的帮助。

A、公民权

B、人身权

C、财产权

D、自由权

E、隐私权


参考答案:BC

第4题:

空调:遥控器:电视

A.法官:法律:公民
B.手机:按钮:箱子
C.行人:红绿灯:车辆
D.电脑:开关:电灯

答案:D
解析:
本题属于类比推理中的对应关系。
题干遥控器是可以遥控空调和电视运行的。
A项法官依据法律进行判罚,法律是约束公民的准则,排除;
B项手机有按钮,箱子不一定有按钮,排除;
C项红绿灯是指示行人和车辆通行的,保留;
D项开关是控制电脑和电灯运行的,保留;
C和D两项中D项和题干都是家用电器并且遥控器和开关都是用来控制电器运行的,更为接近。
因此,选择D选项。

第5题:

“禁止法官在法律上沉默”。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错误的是()。

A.在有法律规则的情况下,法官应按法律规则裁判
B.在没有法律规则的情况下,法官可以按法律原则进行裁判
C.在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冲突的情况下,法官必须作出选择
D.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官才可以选择沉默

答案:D
解析:
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一种规范。在有法律规则的情况下,法官应按法律规则裁判,在没有法律规则的情况下,法官可以按法律原则进行裁判。适用法律原则一般存在三种情形:①穷尽规则;②为实现个案正义;③适用原则具有更强理由。因此在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相冲突的情况下,法官必须作出选择。而沉默权的规定是针对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警察讯问或出庭受审时,有保持沉默而拒不回答的权利。法官不得在法律上沉默。因此,D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D。

第6题:

青年男女在去结婚登记的路上被迎面驶来的卡车撞伤,未能登记即被送往医院抢救。女方伤势过重成为植物人,男方遂悔婚约。女方父母把男方告到法院,要求男方对女方承担照顾抚养的责任。法院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评论是错误的?

A.支持不受理,因为法官面对的是法律不调整的“法外空间”事项

B.支持不受理,因为法官正确运用了类比推理而没有采用设证推理

C.反对不受理,因为法官违反了“禁止拒绝裁判原则”

D.反对不受理,因为法官没有发挥法律在社会中的创造作用


正确答案:ABD
[考点]禁止拒绝裁判原则
[解析]这里简单总结一下设证推理:设证推理是美国人皮尔士创立的一种独特的逻辑方法。设证推理是对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优先选择一个假设的推论,这就要求推论人具有待解释现象所属领域的知识。而且尽可能地使推论结论与待解释现象之间的关系单一化。设证推理是一种效力很弱的推论,但却是法律人在工作过程中必然会运用到的。因为任何法律人在面临一个案件事实时,马上就会凭自己的“法感”或“法的前理解”假设一个对该案件的处理结果,然后根据这个假设寻找法律,最后确定一个合理有效的法律决定。也就是说,设证推理是法律人在工作中必然运用到的一种方法,尽管它的推论结论是不确定的,但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却是不可放弃的。B项认为法官没有采用设证推理的说法有误,当选。
D项涉及法律的作用。依据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可以将法的作用划分为法的社会作用和法的规范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为实现阶级统治、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等社会目的而发挥的作用,具体包括维护社会秩序与和平、推进社会变迁、保障社会整合、控制和解决社会纠纷和争端、促进社会价值目标的实现等。法的规范作用是指因法律的规范性而具有的作用,具体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法律本身并不具有创造作用。亦谈不上法官发挥法律的创造作用。故D项错误,当选。
有争议之处在于AC两项。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解决民事纠纷,依题意可知,青年男女之间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问发生的人身权纠纷,属于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可知,女方父母起诉完全符合第108条规定的起诉的实质要件。故法院应予受理。至于受理以后。如果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将依法或依公平原则对之作出裁判;如果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将驳回起诉。故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一些考生认为青年男女双方并未缔结正式的婚姻关系(二人在去结婚登记的路上被迎面驶来的卡车撞伤),双方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的争议属予道德调整,属于“法外空间”,法院不应受理。这种观点错误。所谓“法外空间”,即完全不受法律调整的道德、宗教等领域。.而本题所涉及的背景并不属于“法外空间”。这里注意:只要是民事纠纷,且符合了《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就不再属于法院主管之外的“法外空间”,一旦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或组织行使了诉权。法院就应当受理,否则即违反了“禁止拒绝裁判原则”,至于是否能胜诉,属于另外的问题。故A项错误,当选。
[难度系数]***

第7题:

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  )


答案:对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可知,人民法院是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

第8题: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该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

A.重视法律程序

B.保留习惯旧俗

C.强调法官至上

D.体现人人平等


正确答案:A
A【解析】本题考查罗马法的相关知识,从材料中提供的信息看,这属于不告不理的原则,这说明罗马法比较重视法律程序,A项正确;B、c两项材料中体现不出来;材料表明罗马法维护奴隶制度,故D项“人人平等”不正确。

第9题:

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

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
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
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
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答案:C
解析:
社会是由各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因素所构成的复合体,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领域以及法律、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相互之间乃是有着密切联系的统一体,法律作为社会中的一种制度形态、一种规范体系,是与其他社会现象不可分割的。故A项错误。法官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因此法官的裁判权受到法律的制约,故B项错。
“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表明:法官必须服从法律,是法律的奴仆,故C项正确。法官必须服从法律,即必须依据立法者的法律裁判案件,故法官不可能是立法者的“上司”,D项错。

第10题:

对拥有争端一方国籍的法官,在国际海洋法庭受理争端时应采取()的方式。

  • A、令其回避
  • B、须其他法官表决是否令其回避
  • C、争端其他各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 D、依然享有作为法官参与的权利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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