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建筑公司注册商标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题目
多选题
红星建筑公司注册商标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如公司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应当在2014年申请续展注册

B

如公司未能在2014提出续展申请,该商标将被注销

C

如公司未能在2014年提出续展申请,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D

如公司未能在2015年6月30日前提出续展申请,其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E

公司在2014年向工商管理机构申请了续展注册的,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5年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因此ACD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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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07年2月20日,黄海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同时收到红星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00 000元,年利率7%、半年期、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8月20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票据,经双方协议,黄海公司同意红星公司以其普通股抵偿该票据。假设普通股的面值为1元,红星公司以10 000股抵偿该项债务,股票市价为每股9.6元,印花税税率为4‰。红星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为( )元。

A.86 000

B.7 500

C.10000

D.384


正确答案:B
解析:计算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与所转让股票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103 500元,其中:面值100000元,应计利息3 500 元;股票的公允价值为96 000元,债务重组收益=103 500-96 000=7 5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103 500
贷:股本                           10000
资本公积                         86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7 500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384
贷:银行存款                  384(9.6×10000×4‰)

第2题:

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商标注册人甲公司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

B.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甲公司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

C.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乙公司应当将该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

D.乙公司经许可使用甲公司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参考答案:ABD

第3题:

宋某到红星家具城购买家具,看中了红星公司生产的红木家具一件。因宋某所带现金不足,双方达成协议:价款1200元,张某预付订金200元,红星公司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宋某家。双方在该家具上做了标记。当晚,家具城失火,该家具被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由宋某承担,宋某应补交所欠货款1000元

B.由红星公司承担,红星公司应退还宋某预付订金200元

C.由宋某、红星公司双方平均分担,宋某不补交货款,红星公司不退还订金

D.主要由红星公司承担,宋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正确答案:B
解析: 《合同法》规定,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第4题:

(2016年)甲公司委托乙代为购买手机屏幕,乙在考察之后决定从红星公司购进。在与红星公司洽谈过程中,乙发现红星公司生产的手机电池也不错,遂与其签订了购买手机屏幕和电池的合同。事后,红星公司催促甲公司支付货款,甲公司称,仅委托乙购买手机屏幕但未委托其购买手机电池,拒绝支付电池的货款。本案中,下列关于乙与红星公司所签购买电池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效力状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合同效力待定
B.该合同可撤销
C.该合同有效
D.该合同无效
E.该合同成立

答案:D,E
解析:
(1)乙代理甲公司与红星公司签订的手机电池买卖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已成立;因乙对购买手机电池没有代理权,故该合同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2)该合同有效或者无效取决于被代理人的意思。本题中,甲公司予以拒绝,故合同的效力后确定为无效。

第5题:

下列注册商标申请,应依法予以核准注册的是( )。

A.甲公司以“天安门”为丝绸产品的注册商标的申请

B.乙公司注册商标申请图案与某国国旗相似,但该国政府并不知道

C.丙公司申请的注册商标图案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D.丁公司申请以“白雪”作为其雪糕的注册商标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商标权的客体。A选项属于我国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B选项同外国国旗相似;C选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这三项均不得成为注册商标。

第6题:

若乙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注册商标依法进行转让后,甲公司将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

B.甲公司对注册商标依法进行转让后,甲公司还享有商标使用权

C.乙公司成为新的商标权人,可以继续使用受让而来的注册商标,也可不再使用

D.如果乙公司连续3年停止使用该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将有被撤销的可能


正确答案:ACD
ACD。解析:商标权人转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意味着,其包括原商标权人在内的人员均不得再享有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受让人成为唯一有权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其有权使用或者不使用该注册商标。但是,如果作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其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那么根据《商标法》第44条规定,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未经备案该商标使用许可不得正确抗善意第三人

B、甲公司应当监督乙公司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C、乙公司必须在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公司名称

D、乙公司必须在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商品产地


参考答案:ABCD

第8题:

红星公司是某市卫生局下属的一家国有企业。1996年5月18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红星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5月24日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将有关消息通知丁红星公司。7月14日,该市卫生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红星公司进行整顿, 9月2日,红星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9月10日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整顿期间,债权人D公司发现红星公司不但经营状况没有好转,反而又欠了一笔新债,于是D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红星公司破产,法院裁定后于1997年12月21日宣告红星公司破产。1998年1月30日,破产程序终结。但1998年10月份,人民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发现,1997年1月份,红星公司曾放弃对某一大医院的30万元债权,条件是该公司职工在该医院就诊时享有优惠待遇。于是人民法院依法追回了这笔财产。

问题:

(1)整顿期未满,可以宣告破产吗?该案履行的程序是否正确?

(2)原红星公司的30万元债权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分析如下 (1)整顿期限未满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宣告债务人破产。该案的处理基本符合程序的规定。具体来说企业可由债务人申请破产也可以由债权人中请破产。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3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申请提出后应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会议通过后再上报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查后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整顿自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整顿期间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该企业的整顿宣告其破产:①不执行和解协议的。②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③有下列行为之一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权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财产。 本案中由于红星公司在整顿期间财务状况继续恶化不可能达到整顿的目的因此应宣告其破产。但破产申请不应是D公司提出而应由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进入破产程序。 (2)《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四十条规定整顿期间放弃自己的债权自破产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作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本案例中红星公司在整顿期间自愿放弃自己对某医院的债权30万元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后1年内被发现该财产应作为破产财产重新分配。
分析如下 (1)整顿期限未满,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宣告债务人破产。该案的处理基本符合程序的规定。具体来说,企业可由债务人申请破产,也可以由债权人中请破产。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3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申请提出后,应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会议通过后再上报给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查后,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整顿自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条规定:整顿期间,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该企业的整顿,宣告其破产:①不执行和解协议的。②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③有下列行为之一,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权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财产。 本案中,由于红星公司在整顿期间财务状况继续恶化,不可能达到整顿的目的,因此应宣告其破产。但破产申请不应是D公司提出,而应由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进入破产程序。 (2)《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四十条规定,整顿期间,放弃自己的债权,自破产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的,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作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本案例中,红星公司在整顿期间自愿放弃自己对某医院的债权30万元,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后1年内被发现,该财产应作为破产财产重新分配。

第9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500万元到期债权,乙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40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公司既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行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考生对代位请求权的理解。代位请求权是债的履行的重要内容,因此考生应重点掌握。本题中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代位请求权保全自己的债权。

第10题:

甲公司生产的手表,因质量上乘、款式新颖、价廉物美而深受消费者的喜爱。乙公司大量购入这种手表后,未经甲公司同意,将手表上甲公司的注册商标换成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予以销售。对乙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为其使用的是自己的注册商标
B.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为甲公司的注册商标已经权利用尽
C.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答案:D
解析: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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