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新分支的学者不包括()。

题目
单选题
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新分支的学者不包括()。
A

施瓦曾伯格

B

金泽良雄

C

卡罗

D

杰塞普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的代表性人物主要有:英国的施瓦曾伯格、施米托夫,法国的卡罗、日本的金泽良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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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

A.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军事及外交等非经济关系,而国际经济法则主要调整各国国际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B.惯例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法律渊源,却不是国际公法的法律渊源

C.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公法的基本原则,而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互利原则

D.国际公法以国家为主体,而国际经济法不以国家为主体


正确答案:A
【考点】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
【解析】A对,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 治、外交和军事等非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经济 组织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而不是政治关系。B 错,国际公法的渊源则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 惯.这里的国际习惯是指国家间的政治和外交活 动所产生的习惯,而非商业惯例;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内立 法等。据此,惯例既是国际公法的渊源,也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C错,国际公法的基本原则包 括: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互不侵犯原则、平等互利原则、民族平等和自决原则、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诚实履行国际义务原则。因此,A是正确的。

第2题:

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 A、国际公法中涉及经济方面的行为规范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
  • B、国际公法中与经济无关的行为规范并非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 C、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具有相同的内涵
  • D、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具有不同的外延

正确答案:C

第3题:

主张国际经济法属于国际法分支的学者通常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4题:

国际公法与国际经济法权利义务主体和调整对象有何不同?


正确答案:1.两者的权利义务主体不同:公法的主体限于国家与各类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经济法主体则包括国家、政府间经济组织民间国际商务组织、国际商务仲裁机构以及不同国籍的国民
2.调整的对象不同:国际公法主要调整的是国家之间政治外交军事经济等方面的关系而国经的对象则排除了国际公法主体之间属于政治外交军事等非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而突出了其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同时又包括国际公法主体与异国国民之间、不同国籍的国民之间属于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

第5题:

国际贸易法学是()分支学科。

  • A、国际公法
  • B、国际私法
  • C、国际经济法
  • D、国际经济组织法

正确答案:C

第6题:

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新分支的学者不包括()。

  • A、施瓦曾伯格
  • B、金泽良雄
  • C、卡罗
  • D、杰塞普

正确答案:D

第7题:

“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持这一观点的是()。

  • A、英国的施瓦曾伯格
  • B、美国的杰塞普
  • C、日本的金泽良雄
  • D、日本的樱井雅夫
  • E、法国的卡罗

正确答案:A,C,E

第8题:

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正确的是?( )

A.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有国家、经济组织,法人和个人,国际公法的主体没有个人,但包括法人

B.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有国际公约、国际商业惯例和国内法,与国际法相同

C.国际经济法和国际法一样都具有强制性

D.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而国际经济法主要调整国际经济关系


正确答案:D
国际公法的主体没有个人也没有法人,A项错误。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有国际公约、国际商业惯例和国内法,但国际法的法律规范是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与一般法律原则,两者不同,B项错误。国际经济法并不全具有强制性,所以C错误。

第9题:

作为学科的国际法,一般认为包括哪三部分内容?() 

  • A、战争法 
  • B、国际私法 
  • C、国际公法 
  • D、国际经济法

正确答案:B,C,D

第10题:

试论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及国际私法的联系与区别。


正确答案: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联系表现在多方面,例如国际经济法中的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体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在渊源上是相互交叉的等等。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在主体上,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而国际公法的主体主要为国家和国际组织,自然人和法人则不能成为国际公法的主体。
(2)在法律渊源上,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和国内立法等。而国际公法的渊源则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这里的国际习惯与国际商业惯例不同,前者源于国家间的政治和外交活动,而非产生于商人的商业习惯。
(3)在调整对象上,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不是政治关系。而国际公法则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和军事等非经济关系。
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与联系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在主体上,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如前所述为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而国际私法的基本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可以是国际私法的主体,但主要是以民事法律关系当事者的资格从事一般民事活动,而在国际经济法中国家可以主体的身份从事国际经济交往,并承担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2)在法律渊源上,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均包括了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但侧重有所不同,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是国际条约,而国际私法在渊源上更侧重各国国内法中的冲突规范,并辅以涉及法律适用方面的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3)在调整对象上,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对于自然人的身份、婚姻、继承等人身方面的法律关系并不涉及,而国际私法则主要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问题和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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