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题目
问答题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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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承租人如何办理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退出?


正确答案: 承租人可按以下程序退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①申报。承租人向市公房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②签订协议。由市公房管理中心与承租人签订《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退房协议》,终止租赁关系;
③退出房屋。承租人应在协议规定时间内腾退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缴清水、电、煤气、电视、电话、物业及其它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同时将户籍迁出;
④结算。退房后市公房管理中心与承租人对租金等进行结算。租金结算至退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上月月底。

第2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资产控制标准为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资产控制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家庭资产在20万元以下,4-5人户家庭资产在24万元以下,5人以上户庭资产在28万元以下。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等。

第3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承租人原有住房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已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获得批准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后60日内退出原住房或已领取的拆迁公有住房货币安置补偿金,由市国土房产局依法收回或回购,未按规定退出的,取消申请资格。
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住房,可以不退出,但配租时要下调一房型。

第4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承租人入住时,应注意什么?


正确答案: 承租人应及时向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开户及变更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照相关规定独立承担,自行缴纳,相关部门应提供方便,保证正常使用。承租人应保护好房屋及其设备并合理使用,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的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5题:

违规取得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承租人以虚报、瞒报或伪造等手段骗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租金补助发放部门有权取消其租金补助,并追缴已补助的租金补助金,承租人应退还所有租金补助款。

第6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家庭成员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由共同指定的一个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达到计划生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第7题:

哪些对象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可以优先配租?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分类轮候配租制度,孤寡、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等可单列轮候,优先配租。

第8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收入控制标准是多少?


正确答案: 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家庭收入的应低于中低收入家庭标准,2006年政府公布的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为:3人及以下户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以上户7万元。

第9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主要程序有哪些?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程序: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第10题:

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不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正确答案: 可以。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也可以同时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但在只能承租一处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不能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