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中包括()。

题目
多选题
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中包括()。
A

加工材料成本

B

代垫辅助材料成本

C

代收代缴消费税

D

加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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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包括( )。

A.加工材料成本

B.加工费

C.消费税

D.增值税


正确答案:ABC
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第2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规定的有( )。

A.受托方(除个人外)应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B.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未销售时不缴纳消费税
C.受托方代委托方购进材料加工应税消费品,不属于税法上的委托加工业务
D.委托(非个人)加工业务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委托方销售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价格

答案:A,C
解析:
选项B:对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后不管是否已经销售均应补缴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的消费税;选项D:委托(非个人)加工业务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以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第3题:

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包括( )。

A、加工材料成本

B、加工费

C、消费税

D、增值税


正确答案:ABC
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第4题:

下列各项中,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有(  )。

A.按规定计算缴纳的印花税
B.按规定计算缴纳的契税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以不高于受托方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销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答案:B,C
解析:
按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选项A错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不计入成本。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成本,选项D错误。

第5题:

关于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下列各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收回后用于非消费税应税项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B.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C.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D.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答案:D
解析:
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选项D表述错误。

第6题: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包括的项目有( )。

A.加工费用

B.委托方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C.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的价格

D.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金


正确答案:ABCD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的组价=(材料成本+成本费)÷(1-消费税),公式中材料成本为B,加工费为A、C,消费税为D,在受托方计算加工费应纳的增值税时,不包括代收代缴消费税。

第7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规定的有(  )。

A.受托方(除个人外)应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B.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未销售时不缴纳消费税
C.受托方代委托方购进材料加工应税消费品,不属于税法上的委托加工业务
D.委托加工业务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委托方销售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价格

答案:A,C
解析:
选项B:对委托加工业务,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委托方收回后不管是否已经销售均应补缴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的消费税;选项D:委托加工业务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以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第8题:

根据现行政策,下列各项中符合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处理规定的有( )。

A、受托方未代收代缴的,由受托方补缴消费税

B、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计算

C、委托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D、委托方收回后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也不再征收消费税

E、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正确答案:CE
解析:选项A,受托方未代收代代缴的,由委托方补缴;选项B,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计算;选项D,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要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第9题: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按法定义务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企业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对外出售,则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  )


答案:对
解析:
委托方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消费税构成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第10题:

以下关于消费税相关政策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B.委托方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业务中,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税,要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进行补税处理
D.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委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答案:C
解析:
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业务中,受托方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要补税,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若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价计税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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