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谈谈你理解的领导生命周期理论。

题目
问答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理解的领导生命周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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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古人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并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和谐社会”的看法。


答案:
解析:
在我理解,所谓“和而不同”,是指君子在人际交往中能够与他人保持一种和谐友善的关系,但在对具体问题的看法上却不必苟同于对方;所谓“同而不和”则是指小人习惯于在对问题的看法上迎合别人的心理、附和别人的言论.但在内心深处却并不抱有一种和谐友善的态度。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某一问题持有不同的看法,这本是极为正常的。真正的朋友应该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而求得共识;即,使暂时统一不了思想也不会伤了和气,可以经过时间的检验来证明谁的意见更为正确;因此,真正的君子之交并不寻求时时处处保持一致;相反,容忍对方有其独立的见解,并不去隐瞒自己的不同观点,才算得上赤诚相见、肝胆相照。但是,那些营营苟苟的小人却不是这样,他们或是隐瞒自己的思想,或是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思想,只知道人云亦云、见风使舵;更有甚者,便是党同伐异、以人划线:凡是“朋友”的意见,即使是错了也要加以捍卫;凡是“敌人”的观点,即使是对的也要加以反对。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就划出了不同的圈子,形成了不同的帮派。其“朋友”的真

第2题:

谈谈你对领导理论的研究方法的理解?


正确答案: 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领导理论的研究方法具有这样一些特点:
第一,研究方法的综合性;
第二,研究方法的实证性;
第三,研究方法的应用性;
第四,研究方法的随机性。
从总体上讲,研究方法包括理论介绍和历史分析两个方面;具体讲来有七种基本的领导理论研究方法:辩证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历史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逻辑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方法、系统研究方法等,各种方法都有其侧重点。掌握科学的领导理论的研究方法,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第3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规定的学校享有的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参考答案1)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享有以下权利:
  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学校一经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本机构内部活动的权利即为法律所
  确认。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是学校法人地位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学校法律地位的重要
  保障。
  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活动。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和任务,有权依据国家教育
  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决定具体课程、专业设
  置,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③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招生权是教育机构的基本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任务以及办学
  条件和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招生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的招生管理规定,制定本机构具体的招
  生办法,发布招生广告,决定招生的具体数量和人员,确定招生范围和来源。
  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励或处分,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校有权制定具
  体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具体的奖励与处分办法,根据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精
  神的或物质的奖励或校内处分等。
  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学校一经批准成立,就具有了依法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
  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要求,依据国家有关学业证书的管理规定,对经考核成绩合
  格的受教育者,按其类别,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学业证书。
  ⑥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管理的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从本校的办学
  条件、办学能力和编制实际情况出发,有权自主决定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制定本校
  的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办法,签订和解除聘任合同,并有权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
  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
  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学校对其占有的场地、教室、宿舍、教学仪器等设施设备、办学经费以及其他有关财产,享有财产管理权和使用权,必要时可对其占有的财产进行处理。
  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学校对来自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等任何方面的非法干涉教育教学活
  动的行为,有权拒绝和抵制。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上述权利外,学校还享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
  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确立的有关权利。

第4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素质教育内涵和实质和理解。


正确答案: ⑴关于素质教育的概念,素质教育是个体在先天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的环境影响的教育训练而形成起来的顺利从事某种活动的基本品质或基础条件
⑵关于素质教育的概念的是指学校教育中以发展学生的多方面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思想的教育活动
⑶素质教育的内容构成有以下六点:
①政治素质教育主要指对民族、阶级、政党、国家、政权、社会制度和国际关系的情感,立场的态度的教育。
②思想素质教育,指基本的世界观和思想方法的教育,包括思想信仰、信念追求、理想动机、民族精神、人生观、价值观等等。
③道德素质教育,道德素质教育是指个体所具有的正确处理个体与个体,个体与他人之间关系的良好品质.道德素质教育就是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行为习惯、道德情操、道德思维能力、判断能力、责任感、事业心、奉献精神、自由自律的品质等。
④科学文化素质教育,指基础的科学文化知识、审美修养、劳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科学文化素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基础与核心。
⑤身体素质教育,指教育个体保证生理机能的正常发育和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与卫生保健常识。
⑥心理素质教育,是指培养学生良好个性心理品质,调整学生的心理状态,解决学生的心理矛盾,以及增强学生自我平衡状态的能力的教育。
⑷中国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质是使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保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即基础性,能够给予学生未来发展中最基本,最基础的素质,这些素质可以成为他们进一步发展的潜能和条件。全面性,包括接受教育人要全面,避免英才教育选拔教育;人的发展内容要全面,而不是单方面发展学生的应试能力.发展性,指注重使学生获得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培养合格特色的人才。

第5题:

折扣的长期影响是什么?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正确答案: 通过折扣吸引来的顾客再次购买的比率较低,并且在品牌忠诚度方面表现欠佳。
折扣是一种通过减少企业利润制造客户一时购买行为的诱因,能够在短期内为企业吸引数量较多的客户,但长期使用却并不一定能为企业带来较高的收益,其长期影响主要有两点:
(1)通过折扣发展来的客户,往往抱着节省的目的而来,眼睛只盯着打折,品牌忠诚度较低。调查表明,以折扣形式获得的新客户或重新赢回的客户再次购买率比其他客户低40%,因此,这些客户的终身价值远低于愿意付全款购买产品的客户。
(2)折扣会降低企业的利润,如果通过折扣增加的响应率(所引起的销售量的增加)不足以弥补企业利润的减少的话,则会导致亏损。
因此,不应轻易使用折扣这一诱因,如果使用,也要“以量取胜”,而不是简单的打折。如宾馆住宿打折,我们可以采取“住两晚送一晚”的促销政策,而不是直接采用“住宿7折”。

第6题:

结合实际工作体会,谈谈你对于领导听课的看法。


正确答案: 学校管理必须以教学为中心,而教学管理的中心环节则是课堂教学。其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领导听课,听课评课的目的和作用是:
(1)抓住中心及其统领作用。通过领导抓听课,从而把学校各个职能部门及全体教职工切实地引导为教学服务的轨道上来,使之围绕中心转。及至形成良性循环。
(2)务本求实及其督导作用。领导听课的根本任务就是把教书育人这个根本任务有效地落实到课堂教学之中。把这个中心抓住抓实。只有务本求实,随时把握住教育方向并充分发挥督导作用。
(3)教育科研及其开拓创新作用。学校领导只有大量地听课,评课,才能对教师的学识,眼界和举做出正确的结论。学校领导应把学校作为教育科研基地。通过主课等方式与教师一起研究教学,从而率领教师不断开辟教育教学新天地,才能真正落实素质教育。

第7题:

根据你的理解,请你谈谈结构型和行为型模式的区别,并结合实际的应用举例说明。


正确答案: 结构型模式的目的是将现存的对象结合在一起,用途是处理接口,将实现与抽象类联系起来。而行为型模式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显得灵活的行为,用途是包容变化的。
例子:结构型模式中的Bridge模式或Decorator模式与行为型模式中的Strategy模式的比较。

第8题:

请结合实际谈谈你对素质教育的理解。


正确答案:
当今世界,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教育在综合国力的竞争中处于基础地位,国力的强弱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各类人才的质量和数量,这就对培养和造就21世纪的一代新人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为此,要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实施科教兴国的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知识基础,为中华民族21世纪的全面振兴培养一代新人。我认为,素质教育的本质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素质教育倡导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强调在教育中每个人都得到发展,而不是只注重一部分人,更不是只注重少数人的发展。每一个人、每一位学生都能得到发展,不仅是民主的基本理念,而且是每一个人,每一位学生的基本权利,我们应该尊重这种权利,保护这种权利,创造条件实现这种权利。
(2)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强调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使诸方面
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但每一个学生都有其个别性,因此,教育还要考虑学生的个性差异,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素质教育强调要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结合起来,既充分重视学生共性的发展,又要求重视学生个性的多样性,从而把学生的差别性显示出来并加以发展,使每一个学生都成为具有高度自主性、独立性与创造性的人。
(4)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教育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新一代人才,是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
①创新能力不仅是一种智力特征,更是一种人格特征,是一种精神状态。
②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素质教育区别于应试教育的根本所在。
③重视创新能力的培养也是现代教育与传统教育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第9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宪法的基本原则的理解。


正确答案: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原则指的是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或者说词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在宪法中予以确认,并且规定了人民行使主权的方式。
2.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依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平等享有的权利。社会主义国家在本质上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在国家生活中处于主导的支配地位,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首要前提和直接表现,这就必然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确保公民能够享受各种权利和自由。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应当地在宪法中确认了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牵制、彼此约束、互相监督,以保障国家权力正常运行并进而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3.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不认同三权分立的原则,但也主张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首先,社会主义国家设立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此基础上一般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其中立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棋次,作为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再次,各级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执行国家法律的时候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4.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治理的一种思想理念、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是民主制度,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允许有任何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侵犯公民权利的专制权力。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值些都是法治原则的具体体现。

第10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1)教育的平等性原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教育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一规定确定了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基本原则。
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一般包括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和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三个层面:首先,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是指每个公民在入学机会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以国家大法的形式明确了公民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性。其次,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获得教育条件、教育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对此,《〈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和《教育法》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实施义务教育,应当为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受教育的基本条件为:“(一)与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相适应的校舍及其他基本教学设施;
(二)具有按编制标准配备的教师和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师资来源;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标准逐步配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娱、体育、卫生器材。”同时,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办学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第三,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后,有获得学校和社会公正评价的平等权利。这种平等主要体现为学业成绩和品行评价上的平等、进一步求学机会上的平等、就业机会上的平等等。《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第二,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教育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在实践中的体现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之间的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很不平衡,这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现象。针对我国目前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高,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状况,教育法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以尽快实现教育的平等性原则。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教育法则规定国家对这些地区及人群给予特殊的帮助和扶持。《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这些规定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实施。
此外,女童、流动人口子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也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