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化工厂位于山腰,自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由农民张某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张某一直未

题目
单选题
某市化工厂位于山腰,自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由农民张某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张某一直未曾提出异议。后化工厂进行技术改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张某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但化工厂未予理睬。于是张某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该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化工厂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后给化工厂下书面通知,要求化工厂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化工厂和张某之间的民事纠纷做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化工厂赔偿张某经济损失1.2万元。诉讼过程中,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哪些是不正确的()?
A

原告举证

B

由被告对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举证

C

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D

原告证明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哪些事项需要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

A、村民王某承包的土地由于水灾不能继续耕种,张某全家迁入县城,要求村委会收回自己承包的土地,将张某的土地调整给王某承包

B、将村里的两块荒地承包给某公司,由该公司开挖鱼塘养鱼

C、该村的一块土地被省政府征收用作修建高速公路,对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办法

D、将村办企业转让给村民刘某


参考答案:A,B

第2题:

某化工厂违规排放污水,严重污染环境,并致使李某承包的附近鱼塘鱼苗死亡大半,导致经济损失5万余元。在该案中,下列哪些单位或个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A.李某
B.李某的亲友
C.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
D.李某所承包鱼塘的发包方


答案:A,C
解析:
A、C
考点: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
讲解:李某所承包的鱼塘因该化工厂的行为遭受损失,李某具备诉的利益,有权提起民事诉讼,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也可以就此侵害环境案件提起公益诉讼,选项C正确。在该案中,李某的亲友和发包方因不具备诉的利益,不是适格的当事人,因此不能提起民事诉讼。答案选择A、C。

第3题:

张某承包了村里的鱼塘,他担心经营中发生意外,准备到保险公司投保。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张某无权去投保,因为他对鱼塘不享有所有权

B.张某必须经村委会同意,才能去投保

C.张某作为承包人,有权去投保

D.张某作为承包人,对鱼塘享有保险利益

E.村作为所有权人,对鱼塘享有保险利益


参考答案:C, D, E

第4题:

某市采石场位于山腰,自2009年投产以来每年都 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由农民何阳承包 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何阳一直未曾提出异 议。2012年1月,采石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 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何阳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 频繁出现死鱼现象,要求采石场賠偿损失,但采石场未 予理睬。于是何阳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12年3 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采石场排放的污水符 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后给采石场下书面通知,要求 采石场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采石场 和何阳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采石 场赔偿何阳经济损失12万元。
诉讼过程中,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下列说 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原告举证
B.由被告对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 系举证
C.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D.原告证明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 证责任


答案:B,C,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 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 定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 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可 见,环境民事污染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对原 告提出的侵权亊实否认的,对此负举证责任。

第5题:

某市采石场位于山腰,自2009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南农民何阳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何阳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12年1月,采石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何阳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遂要求采石场赔偿损失,但采石场未予理睬:于是何阳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12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采石场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后给采石场下书面通知,要求采石场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采石场和何阳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采石场赔偿何阳经济损失12万元。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定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问的凶果关系成立,采石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何在?( )查看材料

A.采石场不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缴纳排污费就免除了采石场的其他法律责任
B.采石场应负赔偿责任,因为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不以超标排放为构成要件
C.采石场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缴纳排污费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
D.采石场不应负赔偿责任,因为它排放的污染物没有超标

答案:B,C
解析:
污染致害人缴纳排污费,并不能对污染导致的民事侵权免责。只要存在损害事实,且与致害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就要负担赔偿责任。故本题应选BC选项。

第6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1~4题。 某市化工厂位于山腰,自2006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流到山下由农民张某承包的鱼 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张某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09年1月,化工厂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 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张某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但化工厂 未予理睬。于是张某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09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化工厂排放的污 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即给化工厂下书面通知,要求化工厂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 就化工厂和张某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化工厂赔偿张某经济损失1.2万元。 化工厂拒不履行行政调解处理决定,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 A.化工厂 B.化工厂和市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C.市环保局 D.市环保局为被告,化工厂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A
对环境行政调解处理决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应提起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的环境 民事诉讼。张某向法院提起的是民事诉讼,应以化工厂为被告。

第7题:

某市采石场位于山腰,自2009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南农民何阳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何阳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12年1月,采石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何阳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遂要求采石场赔偿损失,但采石场未予理睬:于是何阳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12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采石场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后给采石场下书面通知,要求采石场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采石场和何阳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采石场赔偿何阳经济损失12万元。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采石场拒不履行行政调解处理决定,何阳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查看材料

A.采石场
B.采石场和市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C.市环保局
D.市环保局为被告,采石场为第三人

答案:A
解析:
考查环境保护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上述法条可知环境污染民事纠纷的行政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对行政调解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而应提起民事诉讼。故A选项正确。

第8题:

根据上列材料,回答 84~87 题:

某市化工厂位于山腰,自2004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由农民张某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张某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07年元月,化工厂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张某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要求化工厂赔偿损失,但化工厂未予理睬。于是张某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07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化工厂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后给化工厂下书面通知,要求化工厂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化工厂和张某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化工厂赔偿张某经济损失12万元。

第 84 题 化工厂拒不履行行政调解处理决定,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

A.化工厂

B.化工厂和市环保局为共同被告

C.市环保局

D.市环保局为被告,化工厂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A
【考点】环境民事纠纷的诉讼当事人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2款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上述法条可知环境污染民事纠纷的行政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对行政调解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而应提起民事诉讼。故A正确。

第9题:

某市采石场位于山腰,自2009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南农民何阳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何阳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12年1月,采石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何阳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遂要求采石场赔偿损失,但采石场未予理睬:于是何阳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12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采石场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后给采石场下书面通知,要求采石场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采石场和何阳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采石场赔偿何阳经济损失12万元。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诉讼过程中,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哪些是正确的?( )查看材料

A.原告举证
B.由被告对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举证
C.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D.原告证明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答案:B,C,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66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可见,环境民事污染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被告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否认的,对此负举证责任。

第10题:

某市采石场位于山腰,自2009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南农民何阳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何阳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12年1月,采石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何阳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遂要求采石场赔偿损失,但采石场未予理睬:于是何阳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12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采石场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后给采石场下书面通知,要求采石场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采石场和何阳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采石场赔偿何阳经济损失12万元。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中,采石场认为死鱼现象发生前何阳一直未曾对采石场排放污水提出异议,要求免除或者减轻赔偿责任,理由能否成立?( )查看材料

A.应予免除,受害人系A我致害
B.应予减轻,受害人也有过错
C.不能免除亦不能减轻,因为受害人并非故意将污水引到自家鱼塘
D.不能免除亦不能减轻,因为鱼塘并非采石场的污水贮存池

答案:C,D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6条的规定。一般认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免责条件有:①不可抗力:②因受害人自身引起的:③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何阳一直未曾对采石场排放污水提出异议,不构成采石场免责的理由。因此,本题应选CD选项。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