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材料供应商出售给甲施工单位500t钢材,甲施工单位持提货单去对方的仓库提货时,仓库发货员误将600t钢材给其装了车发运

题目
单选题
某材料供应商出售给甲施工单位500t钢材,甲施工单位持提货单去对方的仓库提货时,仓库发货员误将600t钢材给其装了车发运,该情形构成了()。
A

合同之债

B

侵权之债

C

无因管理之债

D

不当得利之债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材料供应商出售给某施工单位500t钢材,该施工单位持提货单去对方的仓库取货,但是仓库发货员误将550t的钢材给施工单位装车,该情形构成了()。

A、合同之债
B、侵权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不当得利

答案:D
解析:
2018新教材P21

该题主要考察的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本题中材料供应商出售给施工单位500t钢材,而发货员却误发了550t,多发出的50t钢材没有法律或合同依据,造成了供应商利益的损害,而施工单位则获得了50tq钢材的利益,因此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施工单位应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材料供应商。故选D

第2题:

甲施工单位到A供应商的材料仓库提货,因仓库管理员的工作疏忽多发了2t水泥给施工单位,则由此形成的债称为()。

A.合同之债
B.无因管理之债
C.不当得利之债
D.侵权行为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19页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第3题:

甲厂向乙厂购买了70吨钢材。在装时,乙厂工作人员误装了80吨,甲厂提货人员也未察觉。甲厂汽车在运货途中翻入河中,钢材全部损失。甲厂应向乙厂支付多少吨钢材的价款()

A.80吨钢材的价款

B.70吨钢材的价款

C.40吨钢材的价款

D.10吨钢材的价款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受高额回扣的诱惑,从乙供应商处购进了一批质次价高的劣质钢材。后来被建设单位发现,要求甲施工单位返工,甲施工单位因此遭受了巨大损失,那么,甲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承担。

A.项目经理与建设单位
B.项目经理与乙供应商
C.项目经理与甲施工单位
D.施工单位与乙供应商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38 / 2019版教材P138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 , 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 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 … … ; 造成建筑工程质量 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 负责返工 、 修理 , 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项目经理对施工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由于主观原因 ,或由于工作失误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政府主管部门将追究的主要是其法律责任,企业将追究的主要是其经济责任,但是,如果由于项目经理的违法行为而导致企业的损失,企业也有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在该案例中,项目经理没有按要求履行自身义务,同供应商串通,为施工单位提供劣质钢材,导致施工单位遭受巨大损失,项目经理应与应商共同承担施工单位损失。

第5题:

某材料供应商出售给甲施工单位500吨钢材,甲施工单位持提货单去对方仓库提货时仓库发货员误将600吨钢材给其装了车发运,该情形构成了( ) 。

A.合同之债
B.侵权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察建设工程债的产生。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第6题:

某施工单位持提货单去材料供应商仓库取货,由于仓库发货员的失误,多取回20t材料,对于施工单位该情形构成了()。

A.合同之债
B.侵权之债
C.无因管理
D.不当得利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19页
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第7题:

某施工单位与甲材料供应商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材料供应商,随后,该施工单位向乙材料供应商索要货款支付给甲供应商。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单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施工单位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A,C,E
解析:
本题旨在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因此,选项B错误。由于本题不存在无因管理,也不形成无因之债,选项D错误。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故选项A、C、E正确。参见考试用书2Z201052。

第8题:

甲施工单位与乙钢材供应商签订一份钢材供应合同,合同中约定乙应当在8月30日向甲交付钢材。8月15日,乙把钢材运送给甲。此时甲施工单位没有可以堆放钢材的地方,则甲有权( )。

A.拒绝接收钢材

B.不得拒绝接收

C.不接收钢材并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D.接收钢材并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E.接收钢材并要求乙支付增加的费用


正确答案:AE

第9题:

甲施工企业到乙供应商的材料仓库提货时.仓库保管员由于工作疏忽多发了2吨水泥给甲施工企业.乙供应商发现后要求甲施工企业返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施工企业没有过错无须返还
B. 产生侵权之债,甲施工企业应当返还
C. 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甲施工企业应当返还
D. 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甲施工企业应当返还


答案:C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和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10题:

甲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受高额回扣的诱惑,从乙供应商处购进了一批质次价高的劣质钢材。后来被建设单位发现,要求甲施工单位返工,甲施工单位因此遭受了巨大损失,那么,甲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承担。

A、项目经理与建设单位
B、项目经理与乙供应商
C、项目经理与甲施工单位
D、施工单位与乙供应商

答案:B
解析:
在该案例中,项目经理没有按要求履行自身义务,同供应商串通,为施工单位提供劣质钢材,导致施工单位遭受巨大损失,项目经理应与供应商共同承担施工单位损失。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