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采用技术手段非法侵入乙公司的计算机系统,并获取了该系统中储存的数据。甲获取后发现该数据是某公司的商业秘密,就出售给了丙

题目
单选题
甲采用技术手段非法侵入乙公司的计算机系统,并获取了该系统中储存的数据。甲获取后发现该数据是某公司的商业秘密,就出售给了丙,乙公司因此遭受了重大损失。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甲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B

甲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非特定的计算机系统罪

C

甲的行为同时构成上述两个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理

D

丙与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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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以及在发动机中采用保密技术,应当视为甲公司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B.假若丙公司运用“反向工程”的方法对该发动机进行解剖分析成功并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会丧失

C.假若乙公司擅自将该技术方案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受任何影响

D.在本案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A。解析:商业秘密持有人采取保密措施之一可以是在许可使用合同中约定。

第2题:

甲、乙企业同为计算机软件企业。甲企业得知乙企业研制出新型计算机控制软件后,遂以不正当方式获取了该技术,并加以利用。甲企业侵犯了乙企业的______。

A.商业秘密

B.专利权

C.专利申请权

D.经营信息权


正确答案:A

第3题:

郑某是一名电脑工程师,他通过计算机终端访问甲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得该公司的生产技术秘密。郑某将该技术秘密出卖给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获取了高额利润,郑某的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郑某的行为构成()

A.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B.侵犯商业秘密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参考答案:B

第4题:

分析师希望采用经济附加值(EVA)模型衡量甲、乙和丙三家公司的经营绩效,计算后得到以下数据:"根据EVA模型比较三家公司经营绩效,正确的选项是( )

A.乙>丙>甲
B.甲>乙>丙
C.甲>丙>乙
D.丙>乙>甲

答案:C
解析:
根据公式EVA=(ROIC-WACC)x实际资本投入甲为EVA=1.2亿元乙为EVA=-2.5亿元丙为EVA=1.1亿元

第5题:

下列关于电子合同中的要约,表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A:乙公司有多套数据电文系统并指定A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甲公司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但该数据电文进入乙公司的B系统中,要约不生效
B: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但随即后悔,其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要约撤回方有效
C:甲公司要撤回发给乙公司的要约,只要撤回通知到达乙公司时,乙公司尚未发出承诺通知即可
D:乙公司未明确规定其多套系统中由哪一个系统接收数据电文,则甲公司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的要约进入乙公司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就是该要约的生效时间

答案:A,B,D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所以正确的答案是A、B、D三项。C项的错误在于,依据《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因此,只有当甲公司的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的时候,才发生撤回要约的效力。

第6题:

下列行为中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有:

A、某甲是某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着该公司大量的商业秘密,后从该公司辞职到了另一家公司,并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披露给另一家公司

B、王某从其所在的公司窃取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C、王某通过金钱利诱的方法获取了某公司的商业秘密后进行使用。获取非法利益

D、某甲从某乙处获取了一项技术成果,但其应知该项技术成果是某乙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他人的商业秘密而仍然使用


参考答案:ABCD

第7题:

甲公司在研发数据管理平台的过程中,乙公司提供了辅助活动。数据平台研发完成后,由公司丙负责在国内市场上销售。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应归属于( )。

A.甲

B.甲和乙

C.丙

D.甲和丙


正确答案:B
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应归属于甲和乙。

第8题:

甲是某网站安全员,他通过计算机终端访问乙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了该公司制作陶瓷器皿配方的商业秘密,并将其卖给丙公司,获利20万元。甲构成何罪?( )

A.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侵犯商业秘密罪


正确答案:D
【考点】侵犯商业秘密罪
【解析】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要求侵入的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甲侵入的是商业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不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甲窃取乙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并卖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20万元,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特征。

第9题:

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5年)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片面共犯以及间接正犯。 A项,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要求行为主体年满16周岁。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时,只有15周岁,无责任能力。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乙对此提供帮助,二人相互协作完成犯罪,故应认定甲、乙成立共同犯罪。故A项正确,不当选。
B项,在甲、乙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下,由于乙的帮助行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作用,因此,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故B项正确,不当选。
C项,如果甲、乙成立共同犯罪,则乙的行为属于帮助行为,而不是实行行为,故乙不成立间接正犯(间接正犯的行为是实行行为)。如果甲、乙不成立共同犯罪,即便要追究18周岁的乙的刑事责任,也不能认定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因为成立间接正犯,要求行为人对所利用的工具具有支配性,而在本案中,乙是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甲是否侵入以及何时侵入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乙都不具有支配性,无法将本案评价为如同乙本人亲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一般,故乙不属于间接正犯。因此,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故C项正确,不当选。
D项,片面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而在本题中,甲、乙存在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意思联络,不符合片面共犯的概念。故D项错误,当选。

第10题:

共用题干

下列哪些行为,若其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A:某丁从丙公司辞职后,违反丙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了其工作期间掌握的丙公司商业秘密
B:丁公司明知丙某利用胁迫手段得到了他人的商业秘密而加以利用
C:某乙允许甲公司使用其以盗窃手段获取的D公司的商业秘密
D:某甲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某计算机公司花了巨额经费研究开发的软件系统

答案:A,B,C,D
解析:
依据《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观方面表现在:(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
注意,单位实施《刑法》第213条至第219条规定的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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