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在交货前发现乙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可()。

题目
单选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在交货前发现乙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可()。
A

解除合同

B

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

行使不安抗辩权

D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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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方先交货,3天后乙方付款。后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根据合同法规定,此时甲方可以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D
此题考查合同的履行,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没有约定交货和付款的先后顺序的,甲公司在乙公司没有交货之前有权拒绝其付款的要求

B.买卖合同约定先交货后付款的,甲公司在乙公司交货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付款的要求

C.买卖合同约定先交货后付款的,乙公司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D.买卖合同约定先交货后付款的,乙公司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丧失商业信誉的,可以自行解除合同


参考答案:ABC

第3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 )。

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D.可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C
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4题:

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权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有: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上情形之一出现时,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债务的履行。

第5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可采取的措施是( )。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C

第6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可采取的措施是( )。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7题:

甲、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后果。当事人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通知对方暂时中止合同,只有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

第8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应于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没有付款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中止履行,并通知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此案说法不正确的有(甲的行为构成违约、不论乙是否提供担保,甲均有权在1个月后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构成违约、不论乙是否提供担保,甲均有权在1个月后解除合同)

第9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可行使的权利有(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C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可行使不安抗辩权。   

第10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可采取的措施是(  )。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答案:C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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