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

题目
单选题
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 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

过失致人死亡罪

B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D

故意杀人罪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看到李某领着女儿在公园玩耍,便拿刀抵住李某女儿的脖子对李某说:“把身上钱都拿出来,不然杀死你女儿。”甲的行为是

A.抢劫罪
B.绑架罪
C.敲诈勒索罪
D.抢夺罪

答案:A
解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的暴力和取财行为具有当场性、连续性,而绑架罪的取财行为与暴力行为之间有明显的间隔。

第2题:

根据埃利斯的理论,本案例中A是()。单选

A.女儿正在热恋中
B.因女儿恋爱苦恼
C.女儿陷入婚外情
D.女儿应该听我的

答案:C
解析:
情绪ABC理论:激发事件A(activating event );情绪和行为后果C(consequence);引起C的直接原因则是个体对激发事件认知和评价而产生的信念B(belief)。可她上中学就早恋,研究生没毕业就跟着现在这个男人跑了,我知道女儿大了,应该谈恋爱!可那个男人有家室啊!我们这种家庭,女儿竟然和别人有婚外情!她有脸做,我都没脸说!

第3题:

甲为上厕所,将不满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过失致人死亡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D.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C
本题考点: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在本题当中,甲用力推乙,主观上对乙死亡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而非故意,客观上造成了乙死亡的结果,应当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而甲后来以为乙没死,又用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磨盘压在乙的身上,这些行为反映出甲此时的主观态度是希望乙死亡的结果发生,客观上又实施了行为,只是由于认识错误而未遂。

第4题:

关于动物致害侵权责任的说法,下列错误的是()。

  • A、甲由于自身疏忽,导致饲养的狗将途径的小孩咬伤,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 B、乙将自家狼狗放出来玩耍,将途经行人咬伤,乙应承担侵权责任
  • C、丙带女儿到动物园游玩时,动物园饲养的猴子从破损的笼子蹿出将丙女儿咬伤,动物园应承担侵权责任
  • D、丁9周岁的女儿进入邻居狗舍故意逗狗被咬伤,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D

第5题:

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色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 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A.过失致人死亡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C
解析:
甲过失致乙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又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即产生杀人的故意,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第6题:

根据埃利斯的理论,本案例中C是()。单选

A.女儿正在热恋中
B.因女儿恋爱苦恼
C.女儿陷入婚外情
D.女儿应该听我的

答案:B
解析:
情绪ABC理论:激发事件A(activating event );情绪和行为后果C(consequence);我作为母亲很理解您知道女儿有婚外情产生的苦恼.

第7题:

共用题干

下列哪一行为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A:甲因为2岁的女儿不听话,在女儿屁股上踢了一脚,竟然导致女儿的头撞在门框上,女儿颅内出血而死
B:甲对乙进行非法拘禁,在拘禁过程中,因长时间捆绑,致乙呼吸不畅窒息死亡
C:甲和乙因为小事吵架,甲在乙屁股上踢了一脚,乙也未倒地。但乙忽然觉得胸部不适,蹲在地上,后倒地,经送医无效,死亡。经查,乙是突发心脏病致死。
D:甲把乙的宠物狗毒打致死,乙因为悲伤过度,伤心而死

答案:A
解析:
【考点】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及其例外情形。详解:首先可以排除C项,因为《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属于告诉才处理的五种犯罪:侮辱罪、诽谤罪、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和侵占罪。同时,分则还规定了例外情形:对于侮辱罪、诽谤罪,《刑法》第246条第2款规定:“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所以A项不正确;对于虐待罪,《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所以B项不正确;对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D项不属于例外情形,所以D项是正确的。


【考点】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详解:《刑法》第255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此,题中情形下司马一的行为构成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


【考点】故意杀人罪的认定。详解:CD两项应分别认定为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考点】故意伤害罪。详解:从甲和乙的谈话中可知,甲只有伤害丙的故意,本来乙也表示同意,但是在共同伤害的过程中,乙超出了共同的犯罪故意的范围,实施了用砖头击伤丙头部的杀人行为。甲缺乏与乙共同的杀人故意。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乙成立故意杀人罪。


【考点】非法持有枪支罪。详解:乙无杀人之故意;甲先有非法持有枪支的故意和行为,后产生杀人的故意和行为,前后两行为无牵连关系和吸收关系,应并罚。


【考点】过失致人死亡罪。详解:选项A:甲的行为显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甲应当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导致孩子死亡。故,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选项B:凡是法律有特别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都不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本题构成非法拘禁罪。选项C:甲在乙屁股上踢了一脚,乙并未倒地,说明这一脚并未导致危害结果。因此,对于甲而言,乙的死亡是意外事件。选项D:甲并未对乙本人进行直接伤害,乙的死亡原因是自身伤心过度。因此乙的死亡与甲的行为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如果宠物狗很贵,甲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考点】间接正犯。详解:间接正犯不成立共犯。所谓间接正犯是指利用合法行为人或无责任能力者或无犯罪故意者来实行自己犯罪的情况。间接正犯在利用他人行为这一点上,类似共犯。但由于缺乏共同的犯罪故意,不能成立共犯,本案,张某的小儿子年仅13岁,属于无责任能力人,张某应对其儿子的故意伤人致死行为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第8题:

母亲在外患病,女儿去接回家。其间发生的女儿的交通费、住宿费应由谁承担?

该母亲有一女,已结婚,单过,女婿掌管财务。该母亲在外地患病,向女儿夫妻求助。女儿前去护理,并接回家。现女儿夫妻闹离婚,女婿认为此次接丈母娘期间发生的女儿的交通费、住宿费由女儿一人承担,与他无关。女儿认为,应由女儿 、女婿共同承担。此事应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如果子女结婚的,包括另一方配偶!也就是说,如果是为赡养父母支付的合理的费用,是由夫妻共同财产支出的!所以女婿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本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就算闹到法院,法院也会支持女儿的,女婿的行为还会受到道德的谴责。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第9题:

自从发现丈夫有了外遇之后,王女士便不断与丈夫争吵,每次争吵后,王女士都在女儿面前抱怨。不久,王女士发现女儿开始厌学、逃课,学习成绩下滑。王女士非常担心女儿,于是向社会工作者求助。根据家庭系统理论,社会工作者应该帮助王女士(  )。(2015)

A.改善与丈夫的关系
B.加强与女儿的沟通
C.调整其丈夫与女儿的关系
D.明确与女儿的界限

答案:A
解析:

第10题:

避雷带(扁钢或圆钢)在女儿墙敷设时,一般应敷设在女儿墙中间,当女儿墙宽度大于500mm时则应将避雷带移向女儿墙的外侧200mm处为宜。


正确答案: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