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在死后给儿子小王继承,但不久后老王却将房子卖了。这种行为属于()。

题目
单选题
老王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在死后给儿子小王继承,但不久后老王却将房子卖了。这种行为属于()。
A

遗嘱人可以通过自己的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

B

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

C

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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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有仪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继承的制度。

下列属于转继承的是( )。

A.老王与其妻子生有两个儿子,二儿子早年去世,留有一女,未满十八岁。老王去世后,在未立有遗嘱的情况下,该女孩要求继承老王的部分遗产

B.老李有价值50万元的房产一处。老李去世的当天,儿子小李在赶往医院办理后事的途中不幸遭遇车祸死亡,小李的儿子当即表示要继承老李的房产

C.孤寡老人老刘一直由邻居老张照顾,老刘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老张。老刘去世后不久,老张心脏病发去世,老张的妻子要求继承老张应继承的部分份额

D.老黄生前一直由其外甥小赵照顾,老黄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小赵。老黄去世后.老黄的子女向法院提起争夺遗产的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前,小赵不幸去世,老黄的子女继承了这笔遗产


正确答案:C

65.【答案】C。解析∶定义要点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A项两个儿子不是在继承开始后死亡∶B项小李并不一定是老李的继承人;D项小赵有权继承的遗产不是转由小赵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只有C项符合定义。

第2题:

老王在A市有两套住房,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闲置。老张是老王的朋友,一直居住在B市,现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A市长期租住。老张希望租老王闲置的那套房子,老王说:“我女儿两个月后大学毕业,如果她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我就把房子出租给你。” 下列选项中,哪些为真,可以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 (1)老王的女儿毕业后留在C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2)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把房子租给老张 (3)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A.(1) B.(1)(2) C.(2)(3) D.(1)(2)(3)


正确答案:A
题干中“老王的女儿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是“老王把房子出租给老张”的充分条件。要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就是要找题干命题的负命题。“如果P,那么Q”的负命题是:P并且非Q,(1)正确。故答案选A。

第3题:

:老王与老伴生有儿子王一、王二,两人都已成家另过。王一有一女儿,王二有两个儿子。2005年王二因车祸去世,老王因经不住失去儿子的打击,一病不起,不久也去世。老王死后留下房屋数间,存款数万元及名人字画若干。老王生前留有书面遗嘱,将字画及房屋留给王一,其余财产未作处理。而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王一又遇车祸而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二因比老王早去世,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

B.虽然王二遇车祸而死,但仍能与其母亲平分老王未作处分的财产

C.王一的女儿可行使王一的遗产继承权,但房屋字画除外

D.王二的两个儿子不可以继承王二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正确答案:A
 《继承法》第11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T--早于被继承人老王死亡,当然不能继承老王遗产,但王二的两个儿子可代位继承王二的份额,这是代位继承。故A正确,D错误。王一死亡发生在分配遗产过程中,故发生转继承,王一女儿依法可以取得对王一遗产的继承权,包括其因遗嘱继承得来的房屋、字画,故C错误;又由于q=--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未作处分的遗产应当由王一、王二的母亲、王二的子女共同继承,故B错误。

第4题:

下列遗嘱中,无效的是:( )

A.李某临终前立下书面遗嘱,将自家耕地的所有权留给儿子李甲
B.16岁的小明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手机留给同桌小丽
C.林某仅有一个儿子在外留学,其邻居王某欺骗林某其儿子在国外赌博成瘾,林某遂立下书面遗嘱将全部遗产留给邻居王某
D.黄某死前留下遗嘱将所居住房屋留给其女儿黄梅,其儿子发现后私自将遗嘱内容改为将房屋留给黄某儿媳黄梅丽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无效的问题。《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耕地,即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故A选项中的遗嘱无效。《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故BCD选项中的遗嘱均为无效。正确答案为ABCD。

第5题:

(2015年)老王丧偶后由儿子赡养。近期,老王经人介绍认识经济条件较好的老陈,两人感情发展顺利,准备结婚,但小王不赞成父亲再婚。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未经小王的同意,老王不能再婚
B.小王对老王的赡养义务不因老王再婚而解除
C.老王若再婚后去世,老陈无权继承老王的遗产
D.因老陈经济条件好。老王再婚后,小王可以不用赡养老王

答案:B
解析: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6题:

小王的是老王的儿子,因为要盖房子,小王借了老王10万元。老刘是老王的朋友,老刘向银行贷款,银行要求老刘提供担保。应老刘之请,老王以其对小王的10万元债权出质给银行,设定债权质权。后来,老王去世了,他将全部财产都留给了小王。由于老刘一直没有还钱,银行便找到小王,要行使质权,要求小王支付10万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小王的债务因为混同而消灭

B.小王不必支付,因为小王的债权人是老王,而老王去世了

C.小王不必支付,因为小王并非老刘的担保人

D.小王仍得支付,因为虽然发生了混同,但老王的债权已经出质,小王的债务不会因为混同而消灭


参考答案:D

第7题:

老王丧偶后由儿子赡养。近期,老王经人介绍认识经济条件较好的老陈,
两人感情发展顺利,准备结婚,但小王不赞成父亲再婚。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未经小王的同意.老王不能再婚
B: 小王对老王的赡养义务不因老王再婚而解除
C: 老王若再婚后去世.老陈无权继承老王的遗产
D: 因老陈经济条件好。老王再婚后.小王可以不用赡养老王

答案:B
解析: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
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故答案应选
B。

第8题:

老王在A市有两套住房,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闲置。老张是老王的朋友,一直居住在B市,现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在A市长期租住。老张希望租老王闲置的那套房子,老王说:“我女儿两个月后大学毕业,如果她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生活,我就把房子出租给你。”

下列选项中,哪些为真,可以证明老王没有说真话?( )

①老王的女儿毕业后留在C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②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把房子租给老张

③老王的女儿毕业后回到A市工作生活,老王拒绝把房子租给老张

A.①

B.①②

C.②③

D.①②③


正确答案:A
由题干知,老王所说的“如果其女儿不回A市工作,就把房子出租给老张”,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只有在前件为真,而后件为假的情况下才为假。①中,老王的女儿毕业后没有回A市工作,前件为真;但老王拒绝将房子租给老张,后件为假,故①可证明。②中,前件为假,后件为假,无法证明。③中,前件为真,后件为真,无法证明。故答案为A。
[解题误区] 注意,此题如果按日常语义来分析,“如果女儿毕业后不回A市工作,老王会把房子租给老张”,并不能推出“如果女儿毕业后回A市工作,老王会(或不会)把房子租给老张”。前者为一个充分条件命题,否定前件不能推出任何结论。故掌握必要的逻辑基础知识,直接用逻辑公式转换句子,能很快得出正确答案。

第9题:

考虑到儿子的收入水平,老王打算帮儿子购买一套房子,以备将来结婚之用,如果将小王目前税后收入的一半拿来付月供,按照25年期,6%的贷款利率,贷款二成,则老王需要为儿子支付( )元的首付款。

A.1046855
B.837484
C.1164050
D.931240

答案:D
解析:

第10题:

吴先生在自书遗嘱中把自己的一套房子、一辆汽车、存款10万元全部留给妻子。一年后,立公证遗嘱将房子留给儿子。后来,又将汽车卖给了朋友。不久,吴先生去世。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证遗嘱变更了自书遗嘱中关于房子的处分
B:房子应按公证遗嘱由儿子继承
C:吴先生的妻子仍可以继承汽车
D:吴先生的妻子能够继承的只有10万元存款

答案:C
解析:
本案中,公证遗嘱变更了自书遗嘱中关于房子的处分,房子应由儿子继承。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移转、部分移转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吴先生将车卖掉的行为,撤销了自书遗嘱中关于汽车的处分,吴先生的妻子不能再继承汽车,因此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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