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同事已经怀孕3个月了,请问公司可以帮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吗?在什么时候办理最好?如果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能否

题目
问答题
公司一同事已经怀孕3个月了,请问公司可以帮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吗?在什么时候办理最好?如果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能否报销产检费用?我们公司在广州。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广州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凡参加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连续或累计满一年以上的生育女职工,必须在怀孕16周产前检查前,人流、引产的女职工在手术前,通过所在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领取《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如果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则不能报销产检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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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已经怀孕3个月,不知是否需要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如何办理?我在青岛。


正确答案: 不需要,根据青岛计划生育政策及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单位女性职员只要是计划内怀孕无需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

第2题:

单位一员工怀孕了,不知是否需要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如果不办,能报销怀孕期间产检费用吗?咨询电话多少?


正确答案: 根据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只要是计划内怀孕的,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怀孕期间的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实行限额结算方式,早期妊娠检查报销200元;中晚期妊娠检查报销500元。也可以单独结算,也可以生完孩子一次性报销。咨询电话12333。

第3题:

3月份在公司帮助下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选择了一家医院,且发生了产检费用。现觉得这家医院水平太低,几乎酿成事故,想变更定点医院。不知如何操作?需先去原来定点医院结清费用,拿到结算单据,再填写一份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带上就已确认凭证去前台办理吗?还是怎样?


正确答案: 如果您需变更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需自费结清之前产生费用,并提供以下资料:生育就医凭证、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单位盖章)、计生证以及变更申请(单位盖章)等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因不掌握您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请以前台审核资料后的答复为准。

第4题:

办理生育保险异地就医需要什么手续?


正确答案: 1、《异地就医申请表》(一式两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
另:办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出具《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引产的需出具《批准中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5题:

我在惠州已经上班3年了,公司一直没有给我购买生育保险,现在我怀孕了,请问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应由谁支付呢?可以找企业吗?


正确答案: 根据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6题:

16周的时候在天河区医保局办理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属于广州产假异地分娩,现在想换一家异地分娩医院,不知能否变更?如何变更?


正确答案: 可以变更,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天河区医保局办理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变更手续即可。改点时定点医院申报表异地医院可暂不盖章,改点时需另附个人改点申请报告。

第7题:

没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可以报销产检费用吗?


正确答案: 政策规定
按照广州社保局规定,广州女性职员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需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单位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领取《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如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其产检费用生育保险不予支付,也就是不能办理产检费用报销。如产检后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则办证前产检费用不能报销,但往后产检费用可以报销。

第8题:

小孩已经两岁,打算帮其参加居民医保?不知如何办理?如何领取就医凭证?


正确答案: 儿童监护人可携带户口本等资料前往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缴费后,工作人员会主动发放就医凭证即医保卡和就业记录册。

第9题:

公司一同事已经怀孕3个月了,请问公司可以帮其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吗?在什么时候办理最好?如果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能否报销产检费用?我们公司在广州。


正确答案: 广州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凡参加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连续或累计满一年以上的生育女职工,必须在怀孕16周产前检查前,人流、引产的女职工在手术前,通过所在单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领取《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如果没有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则不能报销产检费用。

第10题:

青岛生育职员需要办理生育险就医凭证吗?


正确答案: 不需要,根据现行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单位女性职员只要是计划内怀孕,符合相关条件,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即青岛生育职员不需要办理生育保险就医凭证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详情请拨打青岛社保局服务热线02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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