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日,甲市海关部门认为本市乙公司进口货物的手续不齐全,遂将乙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扣押,乙公司认为自己的手续

题目
不定项题
2013年8月15日,甲市海关部门认为本市乙公司进口货物的手续不齐全,遂将乙公司进口的一批货物扣押,乙公司认为自己的手续没有问题,所以对此行为不服。2013年9月20日,乙向甲市人民政府书面提出了行政复议的申请,但是直到10月25日也没有收到行政复议的决定。乙公司认为甲市人民政府不愿意受理该行政复议,于是在10月25日直接向甲市海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给自己一个说法。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下列关于乙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乙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不符合规定

B

乙公司只能书面申请行政复议

C

乙公司应该向该海关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D

乙公司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交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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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1~93 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存在债务纠纷。甲公司设计扣留了乙公司价值50万元的货物,以此要求乙公司偿还债务。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返还扣留的货物。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偿还欠款。乙公司得到证据说甲公司准备将所扣留的货物运出本市出售,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或扣押这批货物。甲公司聘请律师丙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丙作为甲公司的全权代理参与诉讼”。

第 91 题 假定人民法院根据乙公司的申请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下列做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扣押甲公司准备运出本市出售的货物

B.冻结甲公司的账户,并于次日通知甲公司

C.法院要求乙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后,才对甲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查封甲公司的生产车间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查财产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因此AC是正确答案。

第2题:

甲公司与个体运输司机乙某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乙某将货物运到S市后,甲公司将依约支付全部运费。结果,乙某按约定将甲公司包装好的难以分割的价值100万元的货物运到S市后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运费7000元时,甲公司没有满足乙某的要求,仅支付了3000元。乙某遂将这车货物留置。对此,以下表述正确的有哪几项?()

A:乙某无权将整车货物留置,因为货物的价值远超过其享有的债权额
B:乙某有权留置整车货物,因为其合法占有甲公司交给其运输的货物,并且这批货物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又为不可分物
C: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某要求支付运费,甲公司没有满足其要求,乙某无权留置货物
D:若乙某催告甲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剩余的4000元运费,甲公司未履行的,乙某有权直接变价处分留置物,并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答案:B,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230条、第232条的规定,乙某基于运输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与其合法占有的动产(这车货物)有牵连关系,债权已届清偿期,且这批货物难以分割,债权人乙某有权留置这批货物,故A项错误,B项正确;货物还在运输途中,债权人的债权还没有到期,乙某请求支付运费,甲公司没有义务满足其要求,此时乙某无权留置货物,故C项正确;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36条规定,债权人乙某应当确定2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履行,故D项错误。同样,《物权法》第233条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言下之意,当留置物为不可分物时,可以留置整个标的物。《物权法》第236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2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3题: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德国乙公司(卖方)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使用了“CIF上海”贸易术语。下列哪一种说法符合该贸易术语的要求?

A、货物应运至上海港

B、货物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C、由乙公司负责办理进口手续

D、甲公司负责办理保险


参考答案:A

第4题: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德国乙公司(买方)签订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使用了“CIP汉堡”贸易术语。下列哪一种说法符合该贸易术语的要求?()

A、货物应运至汉堡港
B、货物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C、由甲公司负责办理进口手续
D、甲公司订立多式联运运输合同,乙公司负责办理保险

答案:B
解析:
根据200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CIP意思是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此术语的交货地点为内地、港口,货物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卖方负责订立多式联运运输合同以及办理进口保险。故B项正确。

第5题:

甲生产企业委托乙公司进口一批生产原料,并由乙公司在入境口岸办理报检手续。关于《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表述正确的有( )。
A. “收货人”应填写甲生产企业的名称
B. “收货人”应填写乙公司的名称。
C. “报检单位登记号”应填写甲生产企业的备案登记号
D. “报检单位登记号”应填写乙公司的备案登记号


答案:B,D
解析: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水果,由丙公司进行运输,乙公司支付运费。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 )

A.甲公司所在地
B.乙公司所在地
C.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D.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由乙公司支付运费,并不意味着乙公司交付货物的债务为赴偿之债,因此合同对合同履行地并无约定。甲乙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41条应优先《合同法》第62条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因此货交第一承运人时的地点为货物的交付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故本题答案为A。

第7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生产原料,并由丙加工厂代为加工,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入境货物报检单》中的“收货人”应填写甲公司的名称
B.《人境货物报检单》中的“发货人”应填写乙公司的名称C.《人境货物报检单》中的“目的地”应填写丙加工厂所在的地区名称
D.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加工厂均须事先办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手续


答案:C
解析:

第8题:

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不能成立的免责理由有:( )

A.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

B.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C.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


正确答案:A
【考点】国际货物买卖——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知识产权担保
【解析】知识产权担保是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卖方的免责理由有:(1)依货物销售目的国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如果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规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对买方不承担知识产权的担保义务。(2)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确定货物的最终使用地或转卖地,则卖方只对那些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提出的请求向买方负责。(3)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4)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从以上规定可以知道,A错误,BCD正确。

第9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生产原料,并由丙加工厂代为加工,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入境货物报检单》中的“收货人”应填写甲公司的名称
B.《入境货物报检单》中的“发货人”应填写乙公司的名称
C.《入境货物报检单》中的“目的地”应填写丙加工厂所在的地区名称
D.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加工厂均须事先办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手续


答案:C
解析:

第10题:

甲公司将一批货物销售给乙公司,后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货款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货款,引起纠纷。关于本案中债权转让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自通知乙公司后生效
  • B、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自乙公司同意后生效
  • C、乙公司应向甲公司主张货物存在瑕疵的抗辩权
  • D、乙公司应向丙公司主张货物存在瑕疵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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