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厂排污导致周边居民的池塘受到污染,造成池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给塘主造成了严重损失,A环保组织欲提起公益诉讼,关于本案

题目
单选题
某化工厂排污导致周边居民的池塘受到污染,造成池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给塘主造成了严重损失,A环保组织欲提起公益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A环保组织要想提起公益诉讼,必须满足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且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条件

B

因为受损居民较多,所以A环保组织须向化工厂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方便解决问题

C

该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但是法院不能调解

D

该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同为附近居民的李某就同一行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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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
对乙组织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予以受理,与甲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合并审理
B.予以受理,作为另案单独审理
C.属重复诉讼,不予受理
D.允许其参加诉讼,与甲组织列为共同原告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社会组织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第2题: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 请回答题。(2017年卷三)?

对梁某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查看材料

A.属重复诉讼,裁定不予受理
B.不予受理,告知其向公益环保组织请求给付
C.应予受理,但公益诉讼中已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得再次提出
D.应予受理,其诉讼请求不受公益诉讼影响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公益诉讼之一事不再理。《民诉解释》第28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所以,D项说法正确,ABC项说法错误。

第3题:

甲省某种猪育种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污染环境,乙省的公益律师张 某打算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起诉状中还列了受污染的鲢鱼作为原告。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B.受污染的鲢鱼作为原告,属于当事人不适格

C.在本案中,只有受害人才能作原告

D.符合条件的环保组织可以提环境公益诉讼


参考答案:ABC

第4题:

农村妇女贾某因丈夫有外遇,悲愤欲绝,便想毒死自己儿子然后自杀。但后来心中不忍,便将买来的农药倒人池塘里,不料造成村里一小孩因不慎饮用池塘水而中毒身亡。对于贾某行为的处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贾某放弃杀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B.贾某将农药倒入池塘的行为引起了他人死亡,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C.贾某将农药倒入池塘的行为引起了他人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贾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数罪,实行并罚


答案:C
解析:
考点:犯罪中止、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讲解:贾某想毒死自己儿子然后自杀,但后来心中不忍,便将买来的农药倒入池塘里,其故意杀人行为成立中止。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贾某将买来的农药倒人池塘引起小孩死亡的行为应认定为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该罪应与其先前所犯的故意杀人罪并罚。因此ABD项正确,C项错误,当选。

第5题: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 请回答题。(2017年卷三)?

对乙组织的起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查看材料

A.予以受理,与甲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合并审理
B.予以受理,作为另案单独审理
C.属重复诉讼,不予受理
D.允许其参加诉讼,与甲组织列为共同原告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关系。《民诉解释》第28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所以,D选项说法正确,ABC选项说法错误。

第6题: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
公益环保组织因与大洲公司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应将和解协议记入笔录,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B.不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C.应将双方的和解协议内容予以公告
D.应依职权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答案:B,C,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选项C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选项D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第7题:

大洲公司超标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公益环保组织甲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法院受理后,在公告期间,公益环保组织乙也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大洲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和赔礼道歉。公益案件审理终结后,渔民梁某以大洲公司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其承包的鱼塘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赔偿其损失。 请回答题。(2017年卷三)?

公益环保组织因与大洲公司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撤诉,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查看材料

A.应将和解协议记入笔录,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B.不准许公益环保组织的撤诉申请
C.应将双方的和解协议内容予以公告
D.应依职权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公益诉讼中和解、调解的公告程序。《民诉解释》第289条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公告期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的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当事人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所以,BC选项说法正确,A选项说法错误。关于D项,司法部答案认为是正确的,我们认为存在瑕疵。公益诉讼案件达成和解协议,法院需要公告和解协议内容,公告期满后还要审查,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出具调解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出具调解书,需要下判决书。因此,应依职权根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的说法明显与法条存在矛盾。所以,D选项说法存在瑕疵。

第8题:

某化工厂与乙公司签订合同,为乙公司提供自己生产的化工产品。因生产不符合环保要求,该化工厂被市环保局吊销排污许可证,因停止生产导致与乙公司的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乙公司可以对市环保局提起行政诉讼

B、若化工厂提起行政诉讼,乙公司可以是本案第三人

C、若化工厂提起行政诉讼,乙公司可以对化工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化工厂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对市环保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参考答案:A

第9题:

小王承包的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小王怀疑是附近某著名企业排出的废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污染了水源,直接造成了自己鱼塘里的鱼死亡。于是小王就此提起诉讼,要求该著名企业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中下列事项的证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关于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需要小王提出证据证明
B.关于此著名企业位于当地河流上源的事实无需证明
C.关于小王鱼塘里的鱼死亡与附近著名企业排出废水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应当由小王承担全部的证明责任
D.如果该著名企业提出公证机关证明其排出的废水符合国家排污标准的公证文书,则企业排出废水是否符合国家排污标准的事实在诉讼中不需再证明,且不可推翻

答案:B
解析:
考查免证事实和证明责任的分配。A项错误,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无需证明:B项正确,此著名企业位于当地河流上源属于众所周知的事实,无需证明;C项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6条和《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关于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事实应当由该企业承担证明责任;D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93条第1款第7项的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证明的事实,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反的证据推翻。

第10题:

某渔塘老板向环保局投诉,自己渔塘的鱼近期出现大量死亡现象,疑是上游一造纸厂所排污水造成的,环保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对上游水质进行调查,发现在渔塘上游一公里处仅有该纸厂一家排污口,但纸厂负责人不认可死鱼是纸厂污水排放引起的。双方应如何举证?


正确答案: 鱼塘举证:
(1)、渔塘受损情况的人证、物证
(2)、渔塘鱼死亡原因和水质监测单
纸厂举证:不是纸厂废水造成渔塘鱼死亡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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