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笔记本电脑50台。下列关于该合同项下笔记本电脑所有权转移的表述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笔记本电脑50台。下列关于该合同项下笔记本电脑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A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

B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乙公司交付时起转移

C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

D

如果双方约定,乙公司先行交付笔记本电脑,在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该约定无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转移时间。根据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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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对乙公司所有因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免责。请问,合同的效力应当( )二

A.无效合同

B.效力待定合同

C.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D
D。解析:《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买卖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对乙公司所有因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免责的条款应是无效条款。《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该免责条款无效属于合同部分无效,合同其他部分还是有效的,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合同。本题应选D项。

第2题:

甲、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行使的后果。当事人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通知对方暂时中止合同,只有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

第3题:

甲公司意欲出卖一座办公大楼,于2003年3月与乙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价金。同年5月,丙公司以更高的价金向甲公司提出购买此楼,甲公司遂又将此楼卖给丙公司,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乙公司与丙公司对该楼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乙公司诉到法院,对本案的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在先,该楼应归乙公司所有

B.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合同生效,该楼应归丙公司所有

C.两份合同均无效,该楼仍归甲公司所有

D.在乙公司申请撤销房屋过户登记后,该楼归乙公司所有


参考答案:B

第4题:

以下合同中,属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调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是、

A、中国甲公司向韩国乙公司购买船舶的合同
B、中国甲公司收购美国乙公司股票的合同
C、中国甲公司与英国某家具公司签订的家具买卖合同,但是英国公司不知道甲公司所购买的家具是用于甲公司董事长的家庭装饰
D、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的飞机买卖合同

答案:C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以下的销售:(a)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本题中,A项的标的物船舶、B项的标的物股票以及D项的标的物飞机,都不属于公约的调整范围。至于C项,虽然家具的用途是用于家庭装修,但因《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用,则可以适用公约,所以C项正确。

第5题:

假设由于甲公司未能按时提交全部的设计图纸,那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承揽合同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买卖合同
C.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乙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以及承揽人的义务问题。本案产品系专为乙公司生产,不符合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为种类物的特征,故双方所签订合同应为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合同任意解除权,但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损失。因此,本题答案为AC。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笔记本电脑50台。下列关于该合同项F笔记本电脑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有( )。

A.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

B.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乙公司交付时起转移

C.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自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

D.如果双方约定,乙公司先行交付笔记本电脑,在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该约定无效


正确答案:B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水果,由丙公司进行运输,乙公司支付运费。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 )

A.甲公司所在地
B.乙公司所在地
C.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D.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由乙公司支付运费,并不意味着乙公司交付货物的债务为赴偿之债,因此合同对合同履行地并无约定。甲乙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41条应优先《合同法》第62条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因此货交第一承运人时的地点为货物的交付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故本题答案为A。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液晶电视机100台。下列关于该合同项下液晶电视机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有( )。

A.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液晶电视机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

B.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液晶电视机的所有权自乙公司交付时起转移

C.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液晶电视机的所有权自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

D.如果双方约定,乙公司先行交付液晶电视机,在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该约定无效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标的物转移时间。根据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早已资不抵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继续履行债务
B: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C: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公司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发生中止履行的情形时即可解除合同,所以CD选项不正确。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价款,而乙公司则直接把货物交付给丙公司,但乙公司按期交付后,丙公司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则(  )。

A.甲公司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B.丙公司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C.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乙公司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丙公司向甲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答案:A,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交付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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