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破产法》
《会计法》
《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和置换资产管理办法》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均为现代破产制度的基本程序。下列关于重整程序与和解程序的比较,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申请的主体不同
B.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和认可的和解协议的效力相同
C.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的通过程序不同
D.在因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而导致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终止执行时,为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的效力相同
重整程序 |
和解程序 | |||
申请的主体 |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 ||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整计划和认可的和解协议的效力 |
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
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 | ||
重整计划与和解协议的通过程序 |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 ||
重整程序 |
和解程序 |
|||
在因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而导致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终止执行时,为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的效力 |
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
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
第4题:
以下四种情况中哪一种可以认定为呆账()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下列贷款中,不能被认定为呆账的有( )。
A.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银行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债权
B.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银行诉诸法律,借款人和担保人虽有财产,经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超过1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债权
C.银行对外投资后,由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银行无法收回的股权
D.银行抵债资产的计价价值低于贷款本金的差额
E.银行对债务作诉诸法律后,经法院调解或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并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或重整协议,在债务人履行完还款义务后,银行无法追偿的剩余债权
第9题:
第10题:
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下列哪些债权或股权可认定为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