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外发生的涉外收付款
通过境内银行对境外发出支付指令的涉外收付款
以信用证、托收、保函、汇款(电汇、信汇、票汇)等结算方式办理的涉外收付款
汇路原因引起的跨境收支
第1题:
一笔涉外收付款包含多交易性质,应按何种原则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第2题:
不足0.5美元涉外收付款是否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第3题:
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申报无需采用统一格式的单式,在向客户询问申报内容后直接录入系统即可。
第4题:
通过境内银行发生涉外收入或涉外付款的非银行机构和个人即“申报主体”,应在何时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第5题:
我国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是以对外收、付款的()申报为基础的。
第6题:
福费廷、保理、押汇、海外代付等特殊贸易融资的涉外收付款应在什么时候申报?如何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第7题:
外汇指定银行自身涉外收入及对外付款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但须进行金融机构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第8题:
下列()项涉外收付款需要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第9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第10题:
办理国际收支间接申报业务时,涉外收付款人的义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