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为施工需要委派王某外出采购建材,王某接到任务后突发急病,便委托自己的亲属代为采购了一批建材。事后,王某将此事如

题目
多选题
某建筑公司为施工需要委派王某外出采购建材,王某接到任务后突发急病,便委托自己的亲属代为采购了一批建材。事后,王某将此事如实汇报给公司,公司认为当时可以换人去完成任务因此不予认可。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委托亲属的行为构成指定代理

B

王某委托亲属的行为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

C

王某委托亲属的行为事后通知公司即对公司产生约束力

D

王某应对委托亲属的行为承担责任

E

王某的亲属应对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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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委托王某与陈某一起为公司购买服装,陈某未与王某协商,擅自订购了一批不符合甲公司要求的服装,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后,享有向陈某追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A
「考点」共同代理
「解析」《民通意见》第79条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为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经其他被代理人同意而提出解除代理关系,因此造成损害的,由提出解除代理关系的被代理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陈某应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娃A选项正确。

第2题:

王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4年。王某的下列亲属巾,能够直接到人民法院申清宣告王某死亡的第,顺位亲属是( )。

A.王某的父母

B.王某的配偶

C.王某的子女

D.王某的兄弟


正确答案:B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是: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④其他与被申请宣告死亡人由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

第3题:

问:未约定保证份额应如何承担责任? 林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搞建材批发,由王某和张某共同担保,因林某建材批发失败,举家外出打工,银行在无法找到林某的情况下,要求王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这时又发现张某全家也外出无法联系,银行就要求王某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偿还欠款。请问银行这样做对吗?


正确答案:根据《担保法》第12条:“同一债务人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由此可见,如果担保合同中明确了王某的保证分额,则王某只承担保证份额的连带责任,银行不得要求王某承担全部连带责任。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明确王某的保证分额,则银行这样的做法是对的,合法的。

第4题:

共用题干
张某是生产干花的个体户,由于竞争激烈,客源减少,张某授权王某为自己寻找买主,并授权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合同订立成功后,张某向王某支付报酬。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王某的母亲韩某认识甲装饰公司的负责人陈某,韩某介绍王某与陈某谈判,王某与甲公司谈判成功,以张某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回答以下(1)~(3)题: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与王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
B:张某与韩某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
C:王某与韩某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
D:王某与韩某之间是转委托关系

答案:B,C,D
解析:
居间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张某委托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买卖合同,并且承诺合同成立后支付报酬,由此可知,张某与王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而不是居间合同关系,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但是并未委托家人以张某的名义与买主签订买卖合同,因此不构成转委托,所以D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为自己寻找客源,即是委托家人处理自己的事务,因此王某与韩某之间构成委托合同关系。王某并未要求韩某为自己提供订约机会或订约媒介服务,并且王某与韩某之间未约定报酬,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所以王某与韩某之间也不构成居间合同关系。
张某与王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张某约定了受托人的报酬,王某订立合同成功,张某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王某支付报酬,所以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根据该条规定,张某应向王某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所以B选项正确。张某与韩某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王某与韩某之间可以认定为无偿的委托合同关系,所以张某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王某也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但是王某应向韩某支付必要费用,所以C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
《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王某与张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当然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且委托合同的解除是由于王某的过错,所以张某解除合同给王某造成损失的,张某也不负赔偿责任。

第5题:

国有甲公司领导王某与私企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以10万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后王某发现,丙公司销售的相同设备仅为6万元。王某虽有权取消合同,但却与乙公司老总刘某商议,由王某花6万元从丙公司购置设备交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经王某签字批准,甲公司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乙公司后,刘某再将10万元返给王某。刘某为方便以后参与甲公司采购业务,完全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10万元
B.王某利用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机会谋取私利,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C.刘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事后将货款交给王某,刘某行为构成贪污罪
D.刘某协助王某骗取公款,但因其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故构成诈骗罪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A项,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套取公款的行为致使国有公司支付了本不该支付的4万元。所以王某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4万元。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为王某是国有公司的领导,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所以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刘某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帮助国家工作人员王某贪污国家公款的,构成贪污罪的共犯。故C项正确,当选。 D项,同上,D项错误,不当选。

第6题:

张某出资40%,王某和李某各出资30%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王某拟将自己持有的15%的股份转让给李某,其余15%的股份转让给乙公司,某律师为王某提供的下列法律意见不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自由将股份转让给李某,不需其他股东同意

B.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乙公司,须征得张某和李某的同意

C.如张某不同意王某转让股份给乙公司,则张某应购买王某的股份,如张某不同意购买,则视为同意王某转让股份给乙公司

D.王某将股份转让给乙公司,张某和李某享有优先购买权,王某向乙公司转让股份的条件不得优于张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D
《公司法》第72条。

第7题:

王某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已满4年。王某的下列亲属中,能够直接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王某死亡的人是( )。

A.王某的父母

B.王某的配偶

C.王某的子女

D.王某的兄弟


正确答案:B
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和顺序是: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④其他与被申请宣告死亡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

第8题:

王某将车借给朋友张某,张某以王某欠款为由,将车辆据为己有并失去联系,王某为该车投保了车损险、盗抢险,保险公司对王某车辆损失是否赔付?


参考答案:不赔付,盗抢险条款约定“因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的任何损失”为责任免除。?

第9题:

北京永城茶叶公司派业务员张某到杭州采购20万元的一等西湖龙井茶,以便在当月的旺季销售。张某到达杭州后,遭遇车祸,只好委托朋友王某代为采购。王某于是就以永城公司的名义与杭州鼎盛茶叶公司签订了20万元的茶叶购销合同。货到北京后,永城公司发现其中价值5万元的茶叶已发霉,于是以此为借口拒绝接受全部茶叶,并要求鼎盛公司赔偿损失。以下关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是:()

A:张某委托王某采购,必须事先征得永城公司同意
B:张某只能在20万元的限度内委托他人采购,但张某可以委托王某一人采购,也可委托两人采购
C:王某作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不需要直接对永城公司的损失负责
D:永城公司有权拒绝接受该笔20万元茶叶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A项错误,因为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复代理应当以代理权为限,转托的人数法律没有限制,B项正确;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非代理人的代理人,C项错误;《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D项错误。

第10题:

2014年1月,某建筑公司聘请王某为采购员,同年3月,由于王某怀孕,身体健康状况欠佳,未能完成任务,公司做出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的决定。对于该事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于在试用期内,甲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B.由于王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C.公司可以支付王某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D.由于王某在怀孕期间,所以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D
解析:
2020版教材P135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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