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特征与传统民法财产使用权比较,产生这个不同的原因?

题目
问答题
论述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特征与传统民法财产使用权比较,产生这个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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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我国传统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其弊端。


参考答案:

其基本特征可以概括为:行政划拨;无偿无限期使用;禁止土地使用权转让。
弊端:
一、不利于土地的集约利用和合理配置。
二、不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建立。
三、不利于城市建设与发展。
四、行政划拨制度需要政府部门层层审批,效率低下且易滋生腐败。


第2题:

论述土地使用权的内容。


参考答案: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据法律规定,以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为目的,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加以利用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占有权:占有权是使用权人对土地实施直接控制的根据。这种控制包括事实上的控制和法律上的控制。事实上的控制是指采取某种行为或者维持某种状态,而使土地排他地为使用权人所掌握。此外,用界标、围墙或者其他方式表明自己对某一块地拥有合法使用权,也属于事实占有的形式。法律上的占有是指,经过土地权利登记而确定并表明其排除他人占有的合法地位。占有权的存在以法律上的占有为必要。有法律上的占有而无事实上的占有,一般不影响占有权的存续。但是,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不实施必要的事实上占有则有可能导致占有权的丧失。
(2)使用权:使用权是使用权人在土地上实施利用行为的依据。国家可以对使用权人的使用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表现为对土地用途的限制,以及基于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和其他公共利益的保护而作出的限制。一般来说,土地使用权人在规定的用途范围内,在不损害社会利益的前提下,享有对土地利用的行为自由。
(3)收益权:收益权是使用权人通过使用土地获取收益的根据。原则上,经营性用地的使用权包含收益权。也就是说,只要其使用权人的使用行为合法,那么其收益也合法。但是,收益权的行使不得违反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而公益性用地的使用权,通常不包括收益权。也就是说,机关、部队、事业单位得不利用国家划拨的土地从事经营活动。如果从事经营活动,其所得收入必须上交国库。

第3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被称为( )

A.财产所有权

B.财产使用权

C.财产管理权

D.财产继承权


参考答案:A

第4题:

我国传统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发展过程突出表现在()方面。

  • A、征收土地使用费
  • B、开展土地使用权无偿出让和转让
  • C、修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
  • D、制定地方性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法规
  • E、制定全国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

正确答案:A,C,D,E

第5题:

下列属于我国传统城市土地使用制的基本特征是()。

  • A、有偿有限期使用
  • B、无偿无限期使用
  • C、市场配置
  • D、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正确答案:B

第6题:

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征包括()。

A、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

B、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期限的

C、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的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参考答案:ABC

第7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被称为()

  • A、财产所有权
  • B、财产使用权
  • C、财产管理权
  • D、财产继承权

正确答案:A

第8题:

论述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比较?


参考答案:

1>订立方式的比较:
1.合同订立的环境不同。传统合同发生在现实世界里,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的协商,而电子合同发生在虚拟空间中,交易双方一般互不见面,在电子自动交易中,甚至不能确定交易的相对人。他们的身份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
2.合同订立的各环节发生了变化。
3.合同的形式发生了变化。电子合同所载信息是数据电文,不存在原件和复印件的区分。无法用传统的方式进行签名和盖章。
4.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所不同。
5.电子合同的履行和支付较传统合同复杂。
2>履行:债务人遵循诚实原则,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效力的重要表现,是当事人订立合同追求的目的,是其他一切合同法制的归宿和延伸。电子合同的目标可为信息产品和非信息产品,对于非信息产品,由于具有一定的物理载体,其履行方式与传统履行方式并无大的差异。而对信息产品,由于特殊性,有较多的不同之处。
3>违约救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来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电子合同的违约救济主要有实际履行、停止使用、中止访问和损失赔偿等措施。


第9题:

土地使用权抵押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正确答案: 由于地产经营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多,地产商一般不以自己实有资本进行投资,其资金来源,主要由银行取得抵押贷款。这是国际上通行的惯例。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土地不能抵押,这里的“土地”是指“土地所有权”。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是作为相对独立的物权----土地财产权来进行抵押的。这是因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付出了一笔可观的出让金,执有出让合同,这保证了其使用期限40年至70年的较长时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包含有收益、使用、占有和部分处置权利,可以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这也是国际惯例,因为支付出让金及投资开发、利用土地,没有银行的贷款支持是难以得到解决的,抵押贷款便成了土地经营的重要形式。土地使用权抵押可分为支付出让金的抵押贷款和用于开发建设的抵押贷款。无论哪一种贷款,其数额总是小于抵押物的估价的。

第10题:

论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点。


正确答案: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点: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物直接支配、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物权。
(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必须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出让金。出让金的构成,既包含一定年限内的地租,也包含出让前国家对土地的开发成本和有关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等。
(3)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一定年限的。这个最高年限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实际出让年限由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最高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最高出让年限按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
(4)土地使用者权利效力不及于地下之物,即对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不享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