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甲公司为汽车生产企业,某年5月,甲公司拟收购丙公司的厂房和流水线并将该整体资产与境内乙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

题目
问答题
德国甲公司为汽车生产企业,某年5月,甲公司拟收购丙公司的厂房和流水线并将该整体资产与境内乙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主要业务为汽车生产。德国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丙公司协商后,拟订投资方案和合同中有关要点如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1000万美元,其中包括:现金出资500万美元,收购的丙公司的资产出资500万美元。 (2)丙公司整体资产收购价款为500万美元,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80万美元.余款在1年内付清。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后合营期限为20年。 (4)合营企业经营期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购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必须约定合营期限? (3)约定的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德国甲公司为汽车生产企业,2009年5月,甲公司拟收购丙公司的厂房和流水线并将该整体资产与境内乙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主要业务为汽车生产。德国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丙公司协商后,拟订投资方案和合同中有关要点如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1000万美元,其中包括:现金出资500万美元,收购的丙公司的资产出资500万美元。其中现金出资的部分,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6个月向合营企业支付第一期出资400万美元,余款在2年内付清。

(2)丙公司整体资产收购价款为500万美元,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80万美元,余款在1年内付清。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后合营期限为20年。

(4)合营企业经营期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

(5)已知甲公司当年在中国汽车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0%。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现金出资部分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购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必须约定合营期限?

(4)约定的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根据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回答甲公司需要履行何种义务?


正确答案:(1)甲公司现金出资部分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于并购价款以外的其余部分出资合同、章程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因此本题约定甲公司第一期出资在营业执照颁发后6个月支付是不符合规定的。 (2)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购价款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因此本题约定的在6个月内支付280万元是不符合规定的。 (3)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4)约定的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只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外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本题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因此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5)由于甲公司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根据规定甲公司应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
(1)甲公司现金出资部分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于并购价款以外的其余部分出资,合同、章程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因此,本题约定甲公司第一期出资在营业执照颁发后6个月支付是不符合规定的。 (2)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购价款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因此,本题约定的在6个月内支付280万元是不符合规定的。 (3)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4)约定的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只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外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本题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因此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5)由于甲公司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根据规定,甲公司应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

第2题:

依照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在我国境内履行的合同,不是必须适用我国法律的是哪一项?

A.德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丙公司,澳大利亚丁公司在我国购买丙公司股份而订立的合同

B.美国甲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丙公司,丙公司与法国人詹某签订的在中国履行的股权转让合同

C.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国乙公司及中国丁公司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丙公司,丙公司与西班牙公司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D.新加坡乙公司和中国三鹿集团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正确答案:C
39.【答案】C 【考点】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解析l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 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三)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五)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六)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七)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八)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城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所以,A、B、D正确,C错误。

第3题:

在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拟订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草案中,下列有关出资方式的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通过乙公司提供财产担保从银行贷款作为出资

B.甲公司以已作抵押的厂房作为出资

C.乙公司以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

D.乙公司以收购甲公司30%的资产作为出资


正确答案:D
解析: (1)选项A: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2)选项B: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必须是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末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3)选项C: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4)选项D: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合营企业。

第4题:

A省管辖的甲国有企业与B省管辖的乙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在C省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企业投资占50%,乙公司投资占50%。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丙公司的产权登记管辖机关是( )。

A.A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B.B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C.C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D.甲企业和乙公司共同推举的A省或B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正确答案:D
(1)由两个及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地区或者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按国有资本额最大的出资者的产权归属关系确定企业产权登记的管辖机关;(2)如国有资本各出资者出资额相等,则按其推举的出资者的产权归属关系确定企业产权登记的管辖机关。

第5题: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是( )。

A.股份有限公司

B.一人有限公司

C.甲国有企业与乙合营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D.甲国有企业、乙国有企业与丙集体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公司法》修订之后,允许所有公司作为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

第6题: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我国法律?

A.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B.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C.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国乙公司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D.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BCD,依据《合同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一个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选择适用的法律。所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主要是指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勘探开发自然资源活动在中国境内进行。因此应当选B、C、D项。而A项设立的是外商独资企业,不属于《合同法》第126条规定的强制适用中国法的涉外合同,因此不应选。本题是一个常考的法条题,A项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如果法条记得不清楚,很容易选错。

第7题:

德国甲公司为汽车生产企业,2007年5月,甲公司拟收购丙公司的厂房和流水线并将该整体资产与境内乙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主要业务为汽车生产。德国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丙公司协商后,拟订投资方案和合同中有关要点如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1000万美元,其中包括:现金出资500万美元,收购的丙公司的资产出资500万美元。其中现金出资的部分。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6个月向甲企业支付第一期出资400万美元,余款在2年内付清。

(2)丙公司整体资产收购价款为500万美元,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80万美元,余款在1年内付清。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成立后合营期限为20年。

(4)合营企业经营期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

(5)已知甲公司当年在中国汽车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0%。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现金出资部分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购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必须约定合营期限?

(4)约定的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根据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回答甲公司需要履行何种义务?


正确答案:
(1)甲公司现金出资部分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于并购价款以外的其余部分出资,合同、章程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者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因此,本题约定甲公司第一期出资在营业执照颁发后6个月支付是不符合规定的。
(2)甲公司支付丙公司收购价款的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分期缴付出资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曰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因此,本题约定甲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80万美元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未达到60%。
(3)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4)约定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只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外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本题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因此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5)由于甲公司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根据规定,甲公司应就所涉情形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

第8题:

A省管辖的甲国有企业与B省管辖的乙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在C省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企业投资占65%,乙公司投资占35%。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丙公司的产权登记管辖机关是( )。

A.A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B.B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C.C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D.甲企业和乙公司共同推举的A省或B省或C省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正确答案:A
解析:由两个及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地区或者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按国有资本额最大的出资者的产权归属关系确定企业产权登记的管辖机关。

第9题:

H公司为甲公司及乙公司的母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了戊公司,在戊公司的股权结构中,乙公司占50%,丙公司占50%。投资合同约定,乙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决定戊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上述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

B.H公司与甲公司

C.乙公司与戊公司

D.乙公司与丙公司


正确答案:ABC
解析:甲公司与乙公司为同一母公司下的于公司;H公司与甲公司、H公司与乙公司均为母子公司关系;戊公司为乙公司的合营企业;上述企业之间均构成关联方关系。乙公司与丙公司为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之间的关系,通常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第10题:

2007年11月,甲国有企业拟利用德国乙公司的投资将其全资拥有的丙国有独资公司(下称丙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企业在与乙公司协商后,拟订的有关改组方案中有关要点如下:

(1)改组前的丙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甲企业拟将丙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转让价款为450万美元;乙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80万美元,余款在1年内付清。

(2)丙公司改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1270万美元,投资总额拟为3800万美元。

(3)改组后,丙公司的经营期限为20年。经营期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外方在经营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

(4)在乙公司支付购买金达到控股比例时,由乙公司取得丙公司的决策权,并将其在丙公司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乙公司的财务报表。

要求:据上述内容及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乙公司向甲企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改组后,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在乙公司支付购买金达到控股比例之前时,能否取得丙公司的决策权,并将其在丙公司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乙公司的财务报表?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乙公司向甲企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期限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合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对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支付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支付购买总金额的60%以上,在1年内付清全部购买金,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收益。本题乙公司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后半年内向甲企业支付280万美元,高于购买总金额的60%(450×60%=270万美元),且其约定余款在1年内付清也是符合规定的。
(2)改组后的丙公司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本题丙公司改组后的投资总额拟为3800万美元,其1/3为1266.67万元,注册资本为1270万美元,因此是符合规定的。
(3)改组后,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约定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只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才允许先行回收投资,本题改组后的丙企业是属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因此不允许先行回收投资。
(4)在乙公司支付购买金达到控股比例之前时,不能取得丙公司的决策权,并且不能将其在丙公司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乙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规定,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之前,不能取得企业的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