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经过招标,某施工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已压价)中标后进场施工,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建设单位又强行提出二

题目
问答题
某工程经过招标,某施工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已压价)中标后进场施工,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建设单位又强行提出二次压价,某施工单位不予认可,所以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工程主体已近封顶,建设单位亦按照约定按施工单位已完工程量进行付款,因未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未办证,工程不能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此种情况下,某施工单位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进行应对?需要收集的材料大致几类?月度报量建设单位恶意压价,拖欠进度款,则月度进度款利息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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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重庆市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0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此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施工单位是外地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


【问题】


1.监理机构承接工程类项目招标时,通常的监理工作要求有哪些?


2.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3.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监理机构承接工程类项目招标,通常的监理工作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人作为建设工程中重要的一方应当依法履行其法定的义务。监理人的工作要求包括监督施工质量安全、建设工期和资金使用等。监理人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2)监理人应当按照发包人授权委托的要求,履行其合同义务。如,发包人要求监理人报送所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3)监理人在工作中应符合勤勉和保密要求。监理人在履行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方式与专业的技能,为发包人提供与其监理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人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监理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资料所有人同意,不得泄露与工程和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2.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


(1)不妥之处: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0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不妥之处: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理由:《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监理酬金属于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再行修改。


3.(1)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


(2)理由:《招标投标法》第1 8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以所处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性的依据,违背了公平性原则,违反了法律规定。


第2题: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和招标代理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主板预审均符合要求,但建设单位以A公司是外系统企业为由不同意其参加投标,而监理单位坚持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有5人组成,其中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办主任1人、建设单位代表1人、政府专家库中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3人。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1)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应于30天内签订合同。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低10%的协议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3题:

某工程的桩基工程和室内装饰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负责招标。施工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A单位分包桩基工程施工。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审查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后,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中签署了同意开工的审核意见,同时签发了工程开工令。
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时发现,有A、B两家桩基工程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经调查核实,为了保证施工进度,A单位安排B单位进场施工,且A、B两单位之间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中明确主楼区域外的桩基工程由B单位负责施工。
事件3: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一批工程材料提前运抵现场后,临时放置在现场备用仓库。该批材料使用前,按合同约定进行了清点和检验,发现部分材料损毁。为此,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建设单位重新购置损毁的工程材料,并支付该批工程材料检验费。
事件4: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工作启动后,施工单位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的招标方案中提出:
(1)允许施工单位的参股公司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本地类似工程业绩;
(3)招标控制价由施工单位最终确定;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中标人;
(5)由施工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 、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 、事件2中,A、B两单位之间签订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写出项目监理机构对该事件的处理程序。
<3> 、逐项回答事件3中施工单位的要求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 、逐项指出事件4招标方案中的提法是否妥当,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师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中签署同意开工的审核意见,签发了工程开工令。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开工令前,应报建设单位批准。
2.(1)无效。理由:属于违法分包。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程序:①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B单位退场;②要求施工单位对B单位已完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或质量鉴定; ③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后,组织验收。
3.(1)要求建设单位重新购置损毁的工程材料合理;
理由:工程材料清点移交前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
(2)支付工程材料检验费合理。
理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检验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4.(1)不妥;理由: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利益关系。
(2)不妥;理由: 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3)不妥;理由: 建设单位应参与确定招标控制价。
(4)妥当。
(5)妥当。
(6)不妥;理由:建设单位不应与中标人有承发包合同关系。

第4题:

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建设单位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阶段监理任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分别选择建安工程施工、装修工程设计和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监理单位编制建安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提出投资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⑴获得过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⑵在项目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⑶拥有国有股份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事件2、建安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后,在施工中突遇合同中约定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经济损失(见表2-1)和工地全面停工15天。由于合同双方均未投保,建安工程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费用补偿和工程延期申请。事件3、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刚开始采用的一项新工艺,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事件4、在施工时,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发现图纸错误,导致装修工程局部无法正常进行,虽然不会影响总工期,但造成了工人窝工等损失。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变更设计和费用索赔申请。
【问题】逐条指出事件1中监理单位是否应采纳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1)不能采纳。理由:投标人不得以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排斥潜在投标人。(2)不能采纳。理由:投标人不得以地区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3)不能采纳。理由: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政策。(4)采纳。理由:投标任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6题:

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中标单位确定后,双方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钢筋为甲方负责采购供应。
工程施工过程中,为确保设计参数的正确性,建设单位要求对预制梁进行破坏性试验。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施工单位修建了一间试验用房,使用租赁的相关设备对预制梁进行了破坏性试验。事后,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建设单位支付预制梁破坏性试验的相关费用。建设单位认为该项费用属于措施项目费,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拒绝支付。
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建设单位将采购的钢筋运到施工现场后,由施工单位清点并入库保管。当月工程进度款结算时,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支付钢筋保管费。
问题:
1.建设单位是否应支付该工程中的预制梁破坏性试验费用?说明理由。
2.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支付钢筋保管费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答:建设单位应该支付该工程中的预制梁破坏性试验费用。根据《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规定:检测试验费不包括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的费用。临时设施费用不包括新增的试验用房修建费用,这两项费用应由建设单位单独列项,一般包含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研究试验费中,均不含在施工合同价中。 2.答: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支付钢筋保管费是不合理的。按照合同中的约定,钢筋为甲方负责采购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已经列支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其材料的保管费包括在总承包服务费中,施工单位已经在总费用中计取,所以不应该再计取。

第7题:

某一级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为公用事业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决定利用社会资金作为该项目建设资金的补充部分,经招标后确定E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E公司)作为出资方。E公司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设单位没有进行施工招标就确定E公司作为施工单位。E公司与建设单位达成口头协议后即进场施工,此时,双方尚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也没有批复的工程量清单。监理单位中标并签约进场后,总监理工程师多次提醒建设单位应按法定程序与E公司签订书面施工合同,但未果。3个月后,该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计量和费用支付申请,总监理工程师拒绝了施工单位的申请。
问题:
1.建设单位确定施工单位的方式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考虑到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特殊性,可否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为什么?
3.总监理工程师为什么拒绝施工单位的计量、支付申请?
4.该施工单位提出工程计量申请时,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答案:
解析:
1.不合法。按照招投标法属于公用事业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2.不可以。
邀请招标项目的条件:
①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②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④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且邀请招标的项目必须经政府或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3.因本项目尚不具备工程计量与费用支付的条件。主要是:施工合同尚未建立,且无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4.计量应满足的条件:
首先该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符合下列4个条件后方可接收计量支付申请。
①计量的项目应符合合同要求;
②质量必须达到合同规范标准的要求;
③验收手续必须齐全;
④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第8题:

某工程的桩基工程和内装饰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分包工程, 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负责招标。 施
工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 A 单位分包桩基工程施工。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 4: 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工作启动后, 施工单位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的招标方案中提出:
(1)允许施工单位的参股公司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本地类似工程业绩;
(3)招标控制价由施工单位最终确定;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中标人;
(5)由施工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问题:4.逐项指出事件 4 招标方案中的提法是否妥当, 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4. (1)不妥;理由: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利益关系。
(2) 不妥;理由: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3) 不妥;理由:建设单位应参与确定招标控制价。
(4) 妥当。
(5) 妥当。
(6) 不妥;理由:建设单位不应与中标人有承发包合同关系。应由施工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9题:

某工程经过招标,某施工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已压价)中标后进场施工,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建设单位又强行提出二次压价,某施工单位不予认可,所以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工程主体已近封顶,建设单位亦按照约定按施工单位已完工程量进行付款,因未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未办证,工程不能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此种情况下,某施工单位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进行应对?需要收集的材料大致几类?月度报量建设单位恶意压价,拖欠进度款,则月度进度款利息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继续施工,同时与建设单位协商按照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补充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双方仍不能就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达成意见,则施工单位应要求按照已完工程量结付工程款,然后撤场。如果双方补充签订了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则要求建设单位补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想继续施工,则施工单位应收集好每个月的月报表及建设单位的批复、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变更等签证及索赔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月报量恶意压价,拖欠进度款,施工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主张拖欠进度款的利息,进度款的利息的时间起算点从进度款应付时间届满第二天起计算,由于当事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以具体要看当事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约定,则施工单位可以按照建设部、国家工程局发布和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来主张,理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的规定属于工程惯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6.1款规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26.2款规定:“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26.3款规定:“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即应从建设单位批复施工单位提交的月报表的第15天开始计算逾期付款的进度款利息。

第10题:

政府投资的某工程,某监理单位承担了该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采用无标底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工程招标时,A、B、C、D共四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A、B、C投标单位为前3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分别找A、B、C投标单位重新报价,以价格低者为中标单位。按原投标价签订施工合同后,建设单位以中标单位再次新报价签订协议书,作为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监理单位认为建设单位的要求不妥,并提出了不同意见,建设单位最终接受了监理单位的意见,确定A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问题: 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哪些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 建设单位的要求违反了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以下具体规定:
(1)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
(2)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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