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局以汪某摆摊卖“麻辣烫”影响市容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

题目
多选题
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局以汪某摆摊卖“麻辣烫”影响市容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汪某打伤。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扣押汪某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B

李某殴打汪某的行为,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C

因汪某被打伤,所以扣押汪某物品的行为也违法

D

汪某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E

汪某被打伤的损失,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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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02年8月21日,某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以陈某擅自占用道路经营冷饮并影响市容为由,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名义,扣押了陈某经营用的冰柜等物品,予第三天向陈某出具了物品暂扣单,暂扣单上盖有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印章。陈某认为8月22日被扣押的部分物品暂扣单上没有写明,与城管局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城管局以陈某妨碍公务为名,将其行政拘留3天。陈某不服,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本案应以市城管局为被告

B.根据省政府的相对集中处罚权的授权,市城管局有权对陈某进行行政处罚

C.若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不适格,法院应当告知陈某变更被告,但陈某不同意变更,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D.陈某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B
48.【答案】 B 【考点】被告、相对集中相对处罚权、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解析】 综合整治指挥部不具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是被告城市管理局自行设立的内部工作协调机构,故本案中城市管理局应作为适格的被告,暂扣陈某物品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城市管理局承担。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城管局无权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所以B的说法过于绝对。《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很明显,C选项的提法是正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陈某有权在庭审结束前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2题:

城管局扣押了菜贩子刘某的一辆无牌三轮车,对此说法错误的是()。

A、如果城管局在法定期限内对刘某的违法行为未做处理,应当解除扣押,返还其三轮车

B、城管局最长可以将三轮车扣押30天

C、刘某取回被扣押的三轮车,应当缴纳保管费

D、城管局可以一并扣押车上的蔬菜


答案:A,B,D

解析:城管扣留的物品扣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另外,扣押物品必须出具扣押清单和强制措施行政文书。《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第3题: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正确答案:B

第4题:

某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扣押了一摊贩的三轮车,摊贩取回车辆时发现车辆已被砸坏,摊贩要求城管局赔偿,城管局以砸坏三轮车的为临时聘用人员为由拒绝赔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强制措施可由临时聘用人员 实施
  • B、应当由市城管局直接赔偿摊贩损 失
  • C、应当由市城管局执法人员直接赔 偿摊贩损失
  • D、因该损失由临时聘用人员造成, 市城管局无须承担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B

第5题:

2014年3月10日,某县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刘某在设点检查时发现,李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为由,经负责人批准,向李某出具暂扣凭证,扣押了车辆,停在县运输管理处指定的停车场,并要求李某缴纳停车费,责令其5日内到运输管理处接受处理。2014年3月12日,刘某借用该扣押车辆外出办事,途中与其他车辆相撞导致车辆毁损。县运输管理处及执法人员刘某下列哪些行为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

  • A、县运输管理处派刘某一名执法人员实施扣押
  • B、执法人员刘某实施扣押未制作现场笔录
  • C、执法人员刘某未当场交付扣押清单
  • D、执法人员刘某要求李某缴纳停车费

正确答案:A,B,C,D

第6题: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无效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答案BCD

第7题:

李某在环城公园摆摊烧烤,影响公共环境卫生,某区城管以此为由,将李某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李某用力反抗,城管执法人员王某与李某发生冲突,进而将李某打伤。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被打伤的损失,应由王某个人赔偿
B.李某被打伤的损失是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造成的,应由王某所在的城管局赔偿
C.李某被打伤的损失是在行使职权中造成的,应由城管局和王某共同赔偿
D.李某不服从执法,无权要求赔偿

答案:B
解析:
城管执法人员采取这些措施系违法,但并不属于个人行为,而属于职务行为,是代表国家和行政机关从事执法活动,其行为后果应由国家和其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因此此情况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故本题选B。

第8题: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该扣押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错

第9题:

某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以高某擅自在道路交叉处附近占道经营,影响市容为由,扣押了高某在经营中使用的冰箱一台、手推车一辆及遮阳伞一把,并于第二天向高某出具物品暂扣单,暂扣单上盖有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印章(综合整治指挥部为县城市管理局的内部工作协调机构)。高某不服,认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未表明身份,未制作笔录、未下达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认定其占道经营,并扣押经营物品,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城市管理局返还扣押物品并赔偿手推车损失300元及食品、饮料损失1000元。关于该县城市管理局实施扣押,涉及程序违法的事项包括()。

  • A、执法人员实施扣押未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 B、执法人员未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 C、向高某出具的暂扣单上未加盖城市管理局印章
  • D、执法人员实施扣押未制作现场笔录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影响环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扣押,在实施扣押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将甲打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扣押甲小推车的行为属于行政强 制措施
  • B、扣押甲小推车的行为属于行政强 制执行
  • C、因甲被执法人员打伤,所以扣押 甲小推车的行为违法
  •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执法人员个人赔偿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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