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法院
上海的法院
天津的法院
重庆的法院
第1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原材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用于生产高精密仪器的原材料500箱,货款25万元。原材料的质量标准以封存样品为准。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为甲提供保证,乙分两次付款给甲。在履行期间,乙先付第一笔货款10万元,甲收到货款后即将第一批原材料250箱运送到乙处。乙在收到货物后,认为不合格,但未及时向甲提出,所生产出的仪器一部分无法使用。在甲交付第二批货物时,由于供货市场出现问题,该批原材料紧俏,甲于是找到乙协商,以不能提供全部货物为由,希望将合同标的换为品质稍差一些的另外一种原材料。乙考虑到自己的生产计划,于是同意了甲的要求。甲、乙之间的协商一直没有通知丙。后来,甲仍然不能履行自己的供货义务,于是甲背着乙与丁达成协议,由丁向乙提供不足的部分。最终,甲、丁提供了全部的货物,但已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乙接受了履行,但是以甲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为由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那么:
(1)本案中合同规定原材料的质量应该如何确定?
(2)本案中乙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合同能否解除? ?__?
(3)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是否有效?其后果是什么?
(4)甲、丁公司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
第2题:
甲厂(买方)和乙厂(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乙厂交付甲厂十吨钢材。合同中没有对合同履行地点明确约定,双方对履行地点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关于钢材的交付地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第3题:
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关于如何确定购销合同的履行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购销合同的当事人甲与乙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深圳市南山区为履行地点的,但后来乙认为在盐田区交货更为方便,便通知甲到盐田区收货,甲同意了乙的请求,并在盐田区接受了乙的货物,则深圳市盐田区为合同的履行地点
B购销合同的当事人甲与乙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但约定广州市东山区为交货地点,则广州市东山区为合同的履行地点
C购销合同的当事人甲与乙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但约定深圳市罗湖区为货物到站地的,则罗湖区为合同的履行地点
D购销合同的当事人甲与乙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但约定北京市海淀区为货物验收地的,则北京市海淀区为合同的履行地点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合同的履行地点上发生争议。就本题的合同履行地点,表述不正确的有:( )
A.甲方所在地的火车站
B.乙方所在地的火车站
C.乙方的营业所在地
D.乙方的仓库所在地
第7题:
第8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l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l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
问: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该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2)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C地为合同的履行地,并且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请问此时就本案而言,C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取得管辖权?为什么?
(3)本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4)一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5)如果双方当事人为了平等地保护双方的利益,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此时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6)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并进行了答辩,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
(7)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第9题:
第10题: